王法
帝王制定的法律。《史记·儒林列传》:“故因史记作《春秋》,以当王法,以辞微而指博,后世学者多录焉。”《三国志·魏书·任城威王彰》:“代郡乌丸反,以彰为北中郎将,行骁骑将军。临发,太祖戒彰曰:居家为父子,受事为君臣,动以王法从事,尔其戒之。”
帝王制定的法律。《史记·儒林列传》:“故因史记作《春秋》,以当王法,以辞微而指博,后世学者多录焉。”《三国志·魏书·任城威王彰》:“代郡乌丸反,以彰为北中郎将,行骁骑将军。临发,太祖戒彰曰:居家为父子,受事为君臣,动以王法从事,尔其戒之。”
学校名。清理藩院所属学校之一。掌教授蒙文之事。以总裁三人为主官,设教习三人,学生二十四人。其经费及供给等项由咸安宫官学代办,每冠“咸安宫”三字。官学名。清置,由理藩院堂官兼管。掌教习蒙文,培养蒙文翻译
参见“四夷馆”。官署名,明清皆置。四译馆又名四夷馆,掌翻译四方少数民族或国家的语言文字。明朝永乐五年(公元1407年)外国朝贡,特设蒙古馆、女直馆、两番馆、西天馆、回回馆、百夷馆、高昌馆、缅甸馆。置译
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,设经承,掌理财务、田亩、粮租、契税、杂税及盐务等事。
官名。隋炀帝一度改将作监大监为将作大令。详见“将作监”。
官名。唐宪宗元和八年(813)废天威军,以其隶左、右神策军,置马、步军将军及指挥使,以马军大将军知军事。
匈奴官名。屠耆为匈奴语“贤”,汉人因称右贤王。为单于之下最高官职,以单于子弟充任,一般统辖万余骑,居单于西方,最为大国,下置千长、百长、什长、裨小王、相、都尉、当户、且渠等官属,以管理军政事务。十六国
官名。新莽始建国元年 (后9),以王奇等十二人为五威将,颁符命四十二篇于天下; 又赍印绶,凡王侯以下及官吏名更改者,外及匈奴、西域诸侯,皆授新室印绶,收故汉印绶。每一将各置左右前后中五帅。衣冠车服驾马
官署名。元天历二年(公元1329年)置,属艺文监,秩七品。掌传刻经籍及印造之事。设大使一人,从七品;副使一人,直长二人,司吏一人。
官名。春秋时郑国置。掌公墓。《左传·昭公十二年》: “郑简公率。将为葬除”,“司墓之室有当道者”。杜预注:“司墓之室,郑之掌公墓大夫徒属之家。”官名。春秋时郑国设置,即掌公墓之大夫。《左传·昭公十二年
官名。东汉末孙策置。《三国志·张昭传》:“孙策创业,命昭为长史、抚军中郎将,升堂拜母,如比肩之旧,文武之事,一以委昭。”三国魏亦置。武官名。三国魏置,掌督领中军,秩第四品。司马干曾任此职,见《晋书·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