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唐德宗贞元二年(786) 置为左卫长官,位大将军上,置一人,从二品,掌宫禁宿卫,总制五府及外府。宋朝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,多以宗室为之,亦为武臣赠典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6) 改制前为
军府名。元朝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四年(1287),置司于辽阳行省内,掌哈剌鲁军人。后移屯囊阳,又称为阿儿鲁万户府。成宗大德二年(1298)后,置司于南阳北。文宗天历二年(1329),划归大都督府,列入卫军
官名。大兴县为元代京县之一,秩正六品,治所在大都丽正门以东。置达鲁花赤、尹、丞各一人,主簿二人,尉一人,典史三人,司吏十五人。
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吏名。金朝设在兵马司、统军司等军事官署。掌名籍、差遣文簿、行署文书、巡捕等事。唐代设置,由勋官充任,是军镇上的一种胥吏。
掌管地方迎送守望的小吏。也称堠子。宋代梅尧臣《送李殿丞通判处州诗》:“沙头有堠吏,惴立板方敛。”
官名。以内侍二人充任,通掌三馆图籍事。
官名。明清礼科之副长官。佐都给事中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左、右各一人,秩从八品。永乐中(1403—1424)改为从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设左、右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(1665)
官名。清朝前锋营之职官。额定八人,左、右翼各四人。由前锋内委补,佐前锋参领掌分辖营众。
官名。蒙古语,意为“督查者”,掌马驼草料供应分配,秩正三品。元武宗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