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
户口编制单位。自宋朝以来,地方一直推行保甲制。保设保长,甲设甲长。每甲所辖户数历代不等,有十户、数十户,亦有百户者。清初以十户为一甲,置甲长。至雍正四年(1726)定制,十牌(百户)为一甲,立甲长一人。
户口编制单位。自宋朝以来,地方一直推行保甲制。保设保长,甲设甲长。每甲所辖户数历代不等,有十户、数十户,亦有百户者。清初以十户为一甲,置甲长。至雍正四年(1726)定制,十牌(百户)为一甲,立甲长一人。
官名。亦称符玺郎中,属符节令。以郎官而掌符玺,故名。东汉员四人,二人在中,主符及虎符、竹符之半者。”官名,汉置,掌皇帝符玺。《汉书·霍光金日磾传》:“殿中常有怪,一夜群臣相惊,光召尚符玺郎,郎不肯授光
官名。自隋唐始,皇帝出巡或亲征时指定亲王或大臣留守京城,得便宜行事,称京城留守; 其陪京和行都则常设留守,以地方行政长官和军事长官兼任。明朝以凤阳为中都,置中都留守司,设正留守一人,正二品,统凤阳、长
官名。即功曹参军事。官名。北齐以后历代多设此官,金名为功曹参军事,简称功曹参军,掌管考察记录功劳。详见“功曹”条。
唐德宗以后,有大狱,即以御史中丞、刑部侍郎、大理卿合议审理,称大三司使。
清朝科举制度。即对新科进士再进行的一次殿廷考试,专为选庶吉士而设。始于雍正元年(1723)癸卯科。五年,经内阁会议后,成为定制。殿试后,集诸进士于保和殿再行考试,用论、诏、奏议、诗四题。由皇帝特派大臣
民国时有议会,由人民选举代表组织而成,为合议机关。分国会(议院)、省议会、县议会三级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八年(1271)改山东转运司置,掌管山东诸盐场的生产和销售事务,领盐场十九所。属户部。秩正三品,以转运盐使、同知、副使为正、副长官。官署名。元置,属户部。掌场灶榷办盐货。元初置益都课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军政机构。光绪三十年(1904)设。掌理该省新旧各军及筹备粮饷、编练队伍等事宜。置督办一人,由该省原管之将军、都统、督抚兼充,总管所务; 军事参议官一人,承督办之命综理所务。下设筹备科
武官名。北周置,正职为上士,副职为倅长中士。参见“六率”。
官名。同“典命”。周朝置。掌诸侯群臣爵秩等级。《大戴礼记·朝事》: “是故古者天子之官,有典命官掌诸侯之仪”,“以等其爵,故贵贱有别,尊卑有序,上下有差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