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城词语网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知通进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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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假守

    官名。假有兼摄之意,假守即代理郡守。秦汉皆有此制。官名,意即代理郡守。《史记·南越列传》:“因稍以法诛秦所置长吏,以其党为假守。”《汉书·陈胜项籍传》:“秦二世元年,陈胜起。九月,会稽假守通素贤梁,乃

  • 临时执政府庶务处

    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。办理府内总务,职官设置不详。

  • 监膳史

    官名。唐朝光禄寺太官署置,为监膳佐官,置十五员,流外五品。流外官名。唐于光禄寺太官署置,员额十五人,秩流外五品,协助监膳主膳食之事。《旧唐书·职官三》作主膳。

  • 皂囊

    汉制,群臣所上奏表多启封。如事涉机密,则以皂囊封之。《后汉书·蔡邕传》:“具对经术,以皂囊封上。”李贤注引《汉官仪》:“凡章表皆启封,其言密事得皂囊也。”

  • 大理院刑科第二庭

    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刑科主管。掌审判宗室及官犯案件。

  • 甲局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,隶武备寺军器人匠提举司,秩从七品,掌制作盔甲。置院长或头目一员。

  • 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隶将作院,掌制造宫内金玉冠帽、束带及金银器皿。世祖中统二年(1261),初立金玉局,秩正五品; 至元三年(1266),升为总管府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各二员,正三品; 副达鲁花赤

  • 持节

    官员或使臣外出时持有皇帝授与的节杖,以示其威权。魏晋以后,军事长官出征或出镇时,加持节即可杀无官位之人,在军事行动中享有诛杀二千石以下官员的权力。大臣出使出巡或代表皇帝参加祭吊时,亦持节,以示权位与尊

  • 卫宿军

    元代宿卫军在用于大朝会时称为卫宿军。参见“宿卫军”。

  • 典腊局丞

    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典腊局”。官名。北齐太仆寺所属有典腊局丞,所掌未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