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院外交委员会
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委员若干人,掌审议外交方面的法律案。
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委员若干人,掌审议外交方面的法律案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,东晋、北魏沿置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定为八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改为从八品。杂号将军名,三国吴置,掌帅军征伐。其后,东晋、北魏沿置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分隶于前、左、右侍伯中大夫,统所部禁军。可作为起家之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官名。北周置,正三命。为低于前、左、右诸侍伯中大夫和侍伯中旅下大夫、小侍伯下大夫的掌禁兵之
官名。①十六国西秦乞伏炽磐置,为高级执政官。《晋书· 乞伏炽磐载记》: “罢尚书令、仆射、尚书、六卿、侍中、散骑常侍、黄门郎官,置中左右常侍、侍郎各三人。”②王、公国属官。掌侍从赞礼,通传教令。南朝或
官名。见“司膳寺”。
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户部左曹郎中、员外郎之统称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宦者、速古儿赤所收御服宝带。世祖至元二十二年(1285)置。武宗至大元年(1308)升为院,秩从二品。四年复为监。秩正三品,领以监卿五员; 下设太监、少监、临丞等官。辖御带库、异珍库
官署名。民国十七年十月置,为国民政府五院之一,是全国最高司法机关。有管理司法审判,行政审判的职权。其组织分司法行政部、最高法院、行政法院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;设秘书、参事两处。长官称院长、副院长,由国民
①清朝泛指矿厂管理机构之成员。②清朝专指直接由官府委派管理矿厂之官役,又称“厂官”。如铜矿中总制金厂之“场主”,掌管出纳之司库,掌管文书之吏胥,掌管稽查弹压之巡役和练役等。
官名。明初判录司副长官。洪武十三年(1380)置,二人,从七品,协判录掌在京官吏俸禄及公文出入等事。后改左、右司副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刑狱曹,设刑狱参军,主刑狱。南朝宋公府置刑狱贼曹参军;北魏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府及北周大丞相府置刑狱参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