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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勾

官名。①宋朝始置为差遣名目之一,如管勾机宜文字、管勾往来国信所、管勾留司御史台事等。金、元置为首领官,各司多置。设于左、右司、各部,御史台,枢密院所属架阁库,各一至二员,正八品,掌收藏籍帐案牍等事。元朝并有蒙古架阁库。回回架阁库之别。又有设于各院、司、署,局及鹰房、河桥、盐场、廉访司、宣慰司等处者,自从七品至从九品不等,职掌衙门公务。明初沿元制。于中书省、御史台、户部等分置,自从七品至从八品不等,掌出纳文移、庋藏籍帐。洪武(1368—1398)中改定官制,渐废。②清“屯田管勾”简称,详“屯田管勾”。


官名。宋设此官。《宋史·职官四·三京留司御史台》:“管勾台事各一人,以朝官以上充。掌拜表行香,纠举违失。”金、元两朝,各职司多置管勾,尚书省、中书省、枢密院、御史台、行中书省、廉访司、宣慰司,及河桥、盐场、鹰坊等都设此官。其官多掌出纳文移庋藏籍帐等。清代只孔庙有此官,掌祀田钱谷之出纳。见《金史·百官》、《元史·百官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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