织锦匠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织刻丝粧缎。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织刻丝粧缎。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即“甘肃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官名。西汉置,为詹事的属官,或用中人或用士人。《汉旧仪》说:“食官令,秩六百石,丞一人。”主管中宫饮食及向皇帝上食事宜。成帝鸿嘉三年(公元前18年)并归大长秋,东汉不置。
官署名。清末大理院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增设。掌复判外省死罪案件,应驳审者由该处拟稿。置总核、分核等,由各庭推事中熟悉例案者兼充。
官名。清末学部普通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二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会计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前锋侍卫”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迁都北京后于南京留置。设尚书一人,右侍郎一人。其属司务厅,司务一人,仪制、祠祭、主客、精膳四司各郎中一人,仪制、司祭二司各置主事一人。所辖有铸印局、教坊司等。职掌同
东宫武官名。隋炀帝改左右卫率为左右侍率,副率为副侍率。唐初复旧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无此职。三国魏明帝太和中置著作郎,隶中书省,专掌国史,晋改隶秘书省,南朝宋齐梁陈沿置,北魏亦置。北周因之置著作上士二人,正三命;著作中士四人,正二命。属春官府的外史下大夫。参见“著作郎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