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城词语网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统府

统府

官署名。十六国后燕慕容垂在未正式建立政权前所置的最高执政机构。《资治通鉴·东晋孝武帝太元九年(384):“(慕容)垂至荥阳,群下固请上尊号,垂乃依晋中宗故事,称大将军、大都督、燕王,承制行制,谓之统府。”下设左、右司马等官属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彤史

    官名。唐朝始置,为宫廷女官,员二人,正六品,属尚仪局。掌纪功书过。明洪武二十七年(1394)亦置,同唐制,掌宴见进御之事。凡后妃宫人御于君所,谨书记其月日。明永乐 (1403—1424) 后归其职于宦

  • 科系

    官府制定的法令条规。《战国策·秦策一》:“科条既备,民多伪态。”

  • 史馆勘书

    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3)置,掌校勘史籍,选新及第进士充任。

  • 司贮

    官名。西周置。膳夫属员。掌食品的贮藏保管。官名。西周设置,《善夫山鼎》中有司贮,为善夫的属官。专掌食品的贮藏保管,以供使用。参见“膳夫”。

  • 同统领

    官名。南宋初年置,为诸屯驻大军统兵官,位在统领下、副统领上。武官名。南宋置,为统领的副职,见“统领”。

  • 内阁大学士

    官名。清代内阁设此官,掌钧国政,赞诏命,釐宪典,议大礼大政,裁酌可否入告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内阁》。官名。明代仿宋制置大学士若干人,以殿阁为名,初设华盖、文华、武英三殿及东阁、文渊阁二阁大学士,仁宗

  • 勒停

    官制用语。宋朝对官员的一种处分。若官员罪在编管以上,则追毁其有出身以来文字,除名降为平民,称为勒停,又称停任。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宋制,官员犯罪即勒令停职,称为勒停或停任。

  • 直枢密院

    官名。辽朝置。保大二年(1122),李处温立耶律淳为帝,以族弟李处能直枢密院,实掌枢密院之权。

  • 注拟案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吏部尚书左选置,掌拟定文臣升朝官以上内外差遣。

  • 行在户部

    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。参见“行在六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