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措
官名。金朝设此官,正七品,掌灌溉民田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名。金朝设此官,正七品,掌灌溉民田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吴元年 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 始置,掌祭祀礼乐之事,设卿、少卿、丞、典簿、协律郎、博士、赞礼郎等官。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以各祠祭署隶太常司。三十年改司为寺,官制仍旧。参见
官名。① 出征军队的副主帅。《南齐书·周山图传》: “(沈)攸之事起,世祖为西讨都督,启山图为军副。”②南北朝时期“军”的副长官,协助军主管理军务,军主有阙则代领其众。南朝无品阶,多以将军、中郎将等领
官名,唐朝左、右卫所领内府勋卫一府长官,置一员,正四品下,总其府事,掌领本府校尉、旅帅、勋卫之属宿卫。
政区名。清置,为隶属于府或直隶州的厅。见“厅(2)”。
杂号将军名,东汉末年袁术置,掌率军征伐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坚传》:“(孙坚)与袁术相见,术表坚行破虏将军,领豫州刺史。”
官名。明朝于各王府长史司典膳所置,一人,初为正六品,后改正八品,掌王府祭祀、宾客及王、王妃膳食之事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员二人,五品。
官名,汉置,掌贡物。《汉书·张汤传》:“元帝初即位,诏列侯举茂材,勃举太官献丞陈汤。”注:“苏林曰:献丞,主贡献物也。”按:《张汤传》作“太官献丞”,而《陈汤传》则作“太官献食丞”。官名。为西汉太官令
官名。东汉光武帝建武(后25—后56)初置,东汉末曹操亦置。统兵出征。南朝宋列为五武将军之一。三国魏、晋、南朝宋皆定为第四品。十六国前秦、后秦、后凉、西凉、西秦亦置,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
官名。见“尚方令丞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