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书处
官署名。清末法律馆所属机构。
官署名。清末法律馆所属机构。
官名。元置,为通政院的副长官,见“通政院”。
清制,中央六部、都察院,以及外省督、抚之文书,可盖紫色印信,故称紫花印。
参见“功勋制度”。太平天国勋位名。见“勋位(1)”。
官名。参见“正税务司”。
文书名。清朝使用的下行文。如织造行文府、厅、州、县即用此
见“宣抚处置使”。
清礼部的内部机构。掌储藏书籍。每届顺天府乡试、会试期间,将朝廷颁布的书籍送考官检阅,事毕取回存库。本库由尚书酌派司员管理,无固定员额。
官名。北魏少府所属有内署令,秩第四品。内署之职可能相当于南朝宋的中署,参见“中署”。
官名。秦汉乡官,不足五千户之小乡置啬夫。掌赋税徭役,兼听辞讼,由县府委派。参见“啬夫。”官名,东汉置,负责了解本乡老百姓的善恶,出役的先后,谁家穷谁家富,应纳多少税等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其乡小者,
官名,也写作“廱太祝丞”,西汉置,为雍太祝令之副,在五畤祭祀时助令迎送神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奉常》,参看“雍畤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