详刑观察司
见“肃政廉访司”。
见“肃政廉访司”。
官署名,汉置,掌兵器,属执金吾。《后汉书·马援传》:“敕严过武库,祭蚩尤。”
科举考试防弊方法之一,宋景德中曾限举人于试纸前亲书家状,如所书书体不同者即斥罢,此即后来填写亲供核对笔迹之所本。清代录取举人,发榜后有填写亲供的规定,康熙五十三年(公元1714年)令各省地方近者限一日
官名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于右春坊置。二人,从六品。与左司直郎及左、右清纪郎共掌太子东宫弹劾、纠举之事。不常设。
官名。宋徽宗宣和三年 (1121),以发运使陈遘经制东南七路财赋,创收经制钱。南宋高宗绍兴九年 (1139),改经制发运使为经制使,以户部长官或副长官兼领,掌江、淮、荆、浙、闽、广等路经制钱及和籴之事
服饰名。指帝王所赐之官服。始于周朝。周之官秩,自一命至九命,分为九等。各视其命之数,有一定之制。故将天子按诸侯、大臣爵秩品位所颁赐之制服,谓之命服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“君以天子之命服命重耳,敢有安志。
官署名。清理藩院所属办事机构之一。掌理外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所居馆舍之事。设监督一人为主官,由都察院保送科道官充任,每年一更代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隶理藩部。清理藩院所属机构。设在德胜门外,是招
见“资(1)”。
官名。①魏晋南北朝与“仓部郎”互称,为尚书省仓部曹长官。唐朝置为户部仓部司长官,从五品上。高宗、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庾大夫、司储郎中,旋各复旧。开元(713—741)以后以他官为出纳使,渐夺其权。五代
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。见“军中典官”。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各军典官之一,掌监狱。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制司所属五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军防司,宣统二年(1910)随司改属海军部,三年,军防司撤,併入军制司。掌承办水师人员驻册分发,千总、把总、外委之拔补,水师副将、参将各员之密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