诰敕房中书舍人
官名。明正统(1436—1449)中,选书法优良之中书舍人于内阁东小房办公,专掌书办文官诰敕,翻译敕书,并外国文书、揭帖,兵部纪功、勘合底簿。故称其办公处为东诰敕房,中书舍人曰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,简称诰敕房舍人,以别于中书科之中书舍人,仍从七品,无定员。
官名。明正统(1436—1449)中,选书法优良之中书舍人于内阁东小房办公,专掌书办文官诰敕,翻译敕书,并外国文书、揭帖,兵部纪功、勘合底簿。故称其办公处为东诰敕房,中书舍人曰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,简称诰敕房舍人,以别于中书科之中书舍人,仍从七品,无定员。
宦官名。隋朝内侍省置二员,正五品上;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内承奉,隶长秋监。唐高祖武德四年(621)复名内常侍,置六员,通判内侍省事,正五品下。宋朝为内侍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班
官名。南朝、北齐皆置。见“细作署”。官名。南朝梁设此官,属少府卿,掌制精美器玩之物,其佐官有丞。北齐细作署设令及丞,为该署长官,职掌与梁同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、中》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所属北京清吏司及刑部所属北京清吏司均置,各一人,正五品,掌本司事,永乐十八年(1420)随清吏司并罢。
① 官立学校。西汉置于郡国。《汉书·韩延寿传》: “于是令文学校官诸生皮弁执俎豆,为吏民行丧嫁娶礼。”平帝时郡国置学,县、邑、道、侯国之学曰校。东汉仍置于郡。东汉末曹操令郡国兴学,县满五百户则置校官,
警察职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京师各级审判厅成立后,法部规定,司法警察有协助检察厅执行检查之责;巡警厅长官于执行检察任务时,与检察厅长官有同等职权,但如果系检察厅所及办者,须听任检察官办理
官署名。辽朝军事统帅机构。北面军官,掌统领各军兵马。设大详稳、都监、将军、小将军、军校、队帅等官吏。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军官,掌北面军马之事。设官有大详稳、都监、将军、小将军、军校、队帅。
官名。元置,为仪鸾局的主官,见“仪鸾局”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湖广部、刑部湖广部均置,各一人,正五品,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湖广部”。
官名。明朝侍仪司下置,正九品,掌殿庭仪礼之事。后革。
参见“正任”、“防御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