调职
官吏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规定, 司法官惩戒的第五种为调职。即调任同等或同等以下的司法职(或其他职),并得同时减俸;非经两年,不得进叙。
官吏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规定, 司法官惩戒的第五种为调职。即调任同等或同等以下的司法职(或其他职),并得同时减俸;非经两年,不得进叙。
官名。东晋、南朝宋置,属太仓令。官名。晋制太仓令的佐官有东仓丞及石头仓丞,分别主管东仓及石头仓事务。
考课官员的考状。宋制,凡命官均由吏部南曹给印状历纸,由诸司长官于平时在历纸中记录下属官员的善恶,以作为铨注的根据,相当于唐代的司考。所属官员秩满,由长官详加检视,定其殿最。太平兴国元年(公元976年)
见“驻藏大臣左参赞”。
宋朝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省称。
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官名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酿酒的政令及方法。《周礼·天官》:“酒正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八人,胥八人,徒八十人”,“掌酒之政令,以式法授酒材。凡为公酒者,亦如之”。“掌其厚薄
掌管毡毯织造的机构。元朝设置此局,至元十四年置,属“诸司局人匠总管府”,设大使、副大使各一员,掌管匠人一百二十五户。参看《元史·百官一·诸司局人匠总管府》。
官署名。宋朝刑部所属机构,掌颁降条法、赦文,由刑部郎官领之。
官署名。① 即鸿胪寺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 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鸿胪寺。②渤海国官署,有卿。官署名。唐光宅元年(公元684年)改鸿胪寺为司宾寺,以司宾寺卿与少卿为正副长官。神龙元年(公
国民党政府任命人员考试中的一类。包括不属于高等考试和普通考试的各种考试,其情形较为复杂。按考试程度说,有的高于高等考试,例如县长考试,因为其资格比高等考试更高,不能列入高等考试的范围;有的程度虽与高等
官名,又名厩啬夫、厩苑官啬夫,秦汉时县属吏,主马厩,掌养马。参看“厩啬夫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