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中于各郡王府置,设官一人,掌膳食。永乐(1403—1424)初罢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之长官。顺治十八年(1661)改兵仗局为武备院,由兼管大臣及三旗侍卫管理院事。康熙十六年(1677),以职掌事务侍卫一人掌院印。雍正六年(1728),改职掌事务侍卫为三品卿。乾隆
民国时,坊的常设监察机关,由坊民大会选举产生,监察委员三至五人。负责监察坊财政,纠举坊长及其他职员违法失职事项。
官名。简称中书令。西汉武帝时以宦者典尚书事,故置中书谒者令,属少府。多选用明习法令故事,善为请奏者为之。掌收纳尚书奏事,草拟传达皇帝诏命,交尚书颁下。司马迁被腐刑后曾任此职。宣帝时欲收霍氏之权,因霍山
官名。明朝皇宫诸门及各王府门官皆置,以宦官充任。皇宫各门置一人,正四品,王府一人,正六品,司晨昏启闭,关防出入。官名。掌管门关启闭之节及出入门者。《资治通鉴》南朝陈太建十二年:“陈王纯时镇齐州,(杨)
官名。隋、唐诸王、公等封国官长。隋朝诸封国各置一人,王、二王后国令视从六品,公国令视正七品,侯、伯国令视从七品,子、男国令视正八品。唐朝亲王国置一人,从七品下,与大农通判封国之事。宋初仅存空名,未尝除
官名。唐开元中置齐太公署,有令丞各一人,属太常寺。掌齐太公庙开闭、洒扫与春秋祭奠之礼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办事机构。康熙三十三年(1694)设。掌内外群厩、游牧处马驼数目、饲养滋生及定议赏罚之事。与右司共设郎中一人,掌左司印。又设员外郎二人,主事、委署主事各一人。
官名。即“司录参军事”。官名。(1)唐开元初改三京府及凤翔、成都、河中、江陵、兴元、兴德六府的录事参军为司录参军,都督府及诸州仍为录事参军。宋承唐制,诸州称录事参军,诸府称司录参军(惟临安府称录事参军
海关海事部的一科。见“海事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