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官伯克
官名。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,掌管递送兵马粮饷文卷等一切官物及分攒差务等事。参看“伯克”条。
官名。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,掌管递送兵马粮饷文卷等一切官物及分攒差务等事。参看“伯克”条。
官名,东汉末年置,为将军属下,位在长史下,从事掌参谋议或由将军派遣做某事,也有的领兵,称将兵从事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破虏讨逆传》:“(袁)术表(孙)坚行破虏将军,领豫州刺史。遂治兵于鲁阳城。当进军讨卓
清朝地方士绅对巡抚以及布、按、道、府长官之尊称。
官名。唐朝北衙禁军右神策军统兵官,德宗贞元二年(786)改神策右厢为右神策军而置,二员,从三品,三年加置二员。辽朝亦置,为加官。
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裁社会局后置,以科长为主官。掌理社会调查、社会救济、新生活运动、国民精神总动员、民众团体的组训与监督、互助事业的组织及指导、劳资争议处理。
即“奚六部秃里”。
郡门下吏名。晋置,见“郡小史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。秩正三品。掌汉军万名,负责上都修造与屯田事宜。立于成宗大德元年 (1297),置司上都。设都指挥使三员,多由上都留守兼任; 副都指挥使二员,佥事二员。下辖撒的赤、不花、脱
勋官名。北周武帝建德四年(575)置,位在仪同大将军上。授予有军勋的功臣及其子弟,无具体职掌,九命。初,任此职者加使持节、大都督、车骑大将军、散骑常侍,静帝大象元年(579)罢、唯任总管、刺史及行兵者
官名。明朝置,均各都司、行都司及羁糜卫所都司副长官。都司、行都司定制四人,羁糜都司随需设置。均正三品。参见“都指挥使司”。武官名。明置,见“都指挥使司”。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明制,经考察属于软弱涣散、作风不严谨者,令其闲住不用,称为勒令闲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