降官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规定, 司法官惩戒的第三种为降官,指降为该职初叙官以下,并降其职。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规定, 司法官惩戒的第三种为降官,指降为该职初叙官以下,并降其职。
见“通进银台司”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受天下奏状案牍,抄录其目进御,发付勾检,纠其违失而督其淹缓。因该司设在银台门内,故名银台司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一·旧制通进银台司》。
官名。唐武则天大足元年(701)东都、北都、雍、荆、扬、益州置为僚佐,中宗神龙二年(706)省,睿宗太极元年(712)雍、洛四大都督府复置,各一员,与右司马同掌辅弼军政,平时则练习搜集狩猎; 战时则申
唐玄宗开元二十五年(737)置于玄元皇帝庙,天宝元年(742)两京置博士、助教各一员,学生百人,每祠享,以学生代斋郎。二年改崇玄馆,学为通道学,博士为道德博士,未几而罢。官学名。唐置,是专门研究道教的
职衔名义。唐朝非门下省长官侍中而受命主持门下省事者。《旧唐书· 太宗纪下》:“贞观十年 (636年) 夏六月,以侍中魏征为特进,仍知门下省事”,“太常卿、安德郡公杨师道为侍中。”《玄宗纪上》:“开元二
见“大司族”。
地方军政长官的属吏,因其在幕府任职,故称。如南北朝时的参军、主簿等。
官名。职主水利。南齐都督府置水曹参军,见《南齐书·百官志》。北魏州军府亦置水曹参军,永平二年(公元509年)因高肇之奏而省,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北魏末又复置。
将军名号。西汉置。文帝时有陇西将军周灶,往击匈奴。陇西为郡名。杂号将军名,西汉文帝置,掌征伐或驻守。《汉书·匈奴传上》:“孝文十四年……而拜昌侯卢卿为上郡将军,宁侯魏遫为北地将军,隆虑侯周灶为陇西将军
指俸六百石以上的官吏。《汉书·景帝纪》:“吏六百石以上,皆长吏也。”铜印墨绶的官吏皆六百石以上。《后汉书·显宗孝明帝纪》:“令司隶校尉、部刺史岁上墨绶长吏视事三岁已上理状尤异者各一人,与计(吏)偕上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少府,为均官长副职。官名,汉置,为均官长之副,佐均官长输入干草或征收山陵税等。参看“均官”、“均官长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