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等检察分厅
官署名。清末始置,配置于高等审判厅内,设检察官一人,录事一至二人。北洋政府沿置,由检察官执行职务。其名额无具体规定,凡设二人以上的,则以资深者一人为监督检察官,监督分厅事务。分厅检察官的职权,与高等检察厅相同。参见“高等检察厅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始置,配置于高等审判厅内,设检察官一人,录事一至二人。北洋政府沿置,由检察官执行职务。其名额无具体规定,凡设二人以上的,则以资深者一人为监督检察官,监督分厅事务。分厅检察官的职权,与高等检察厅相同。参见“高等检察厅”。
即“陕西行省”。
官署名。隋朝陇右牧总监所统诸牧之一,置仪同及尉、大都督、帅都督等员。掌牧畜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,为后废帝明恭三太后弘训宫三卿之一,掌太后宫车马,职比太仆。王琨曾任此职。见《南齐书·王琨传》。
官署名。清末官办之书局。光绪二十二年(1896),以强学书局改官办,故名。初属总理各国事务衙门。掌译刻各国关于律例、公法、商务、农务、制造、测算及武备、工程等书籍,刊行《官书局报》、《官书局汇报》,载
即“西官”。
官署名。唐朝东宫置,有率一员、副率 一员,掌千牛供奉之事,有长史及录事、兵、胄参军事,又有千牛备身、备身左右、备身、主仗等官属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为右奉裕卫,并改千牛备身名奉裕,咸亨元年(670
①古以九卿为外官。《国语·周语中》: “内官不过九御,外官不过九品”。高诱注: “九品,九卿也。”② 侍卫臣僚以外官员通称。《汉书·终军传》:“臣年少材下,孤于外官,不足以亢一方之任。”颜师古注: “
官名。即尚书省六部次官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尚书省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为司列、司元、司礼、司戎、司刑、司平,六部侍郎改称少常伯,咸亨元年 (670)复名侍郎。
官员的职位。《史记·日者列传》:“才贤不为,是不忠也,才不贤而托官位,利上奉,妨贤者处,是窃位也。”
官名。清朝户部三库总管。雍正元年(1723)设,满、汉各二人,由王公大臣中简派,三年一更代。掌管三库之行政、慎守藏、严出纳,月报岁汇,依期奏销。光绪二十八年(1902)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