乡约制度
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。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,乡约为一乡首领。雍正年间(1723—1735)始行于河州(今甘肃临夏)各地。乾隆四十六年(1781),苏四十三(撒拉族)领导的撒拉族、回族起义失败后,在各地普遍实行,以加强对回族的统治。分“寺约”和“回约”两种,有清真寺的地方设“寺约”;无清真寺的地方设“回约”。寺约、回约亦称乡约,回民内部称“学董”,由政府给予印札。分段管理,互相约束。参见※学董制(1536页)。
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。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,乡约为一乡首领。雍正年间(1723—1735)始行于河州(今甘肃临夏)各地。乾隆四十六年(1781),苏四十三(撒拉族)领导的撒拉族、回族起义失败后,在各地普遍实行,以加强对回族的统治。分“寺约”和“回约”两种,有清真寺的地方设“寺约”;无清真寺的地方设“回约”。寺约、回约亦称乡约,回民内部称“学董”,由政府给予印札。分段管理,互相约束。参见※学董制(1536页)。
?—1096宋代云南大中国国王。一作高升太。白族。大理人。※高智升子。大理国第十二世国王段廉义(1075—1080在位)时,为清平官兼九爽(省)之事,誉望日重,与父领有鄯阐(今昆明)及周围地区。宋神宗
辽代部族名。辽天祚帝保大四年(1124),※耶律大石自立为主,率众西行,至可敦城(今蒙古国哈达桑东),驻北庭都护府,召集该部等18部王众宣谕,誓复辽朝大业,获得支持。18部共出精兵万余归大石统率,致使
清嘉庆年间苗族举人。又名麻心俱。湖南西部猪崽坡人。嘉庆年间(1796—1820),应试中田字号举人。曾建议再增设廪生,增生名额,以培养苗族青年。在其出任武昌学政期间,选拔培养不少苗族人才,为民族教育事
1099—1157金宗室、大臣、学者。本名乌野,亦作乌也,字勉道。女真族。完颜氏。金穆宗※盈歌第五子。自幼好学,人称秀才。年16,从太祖阿骨打攻宁江州(治今吉林扶余县东石头城子),后从完颜宗望追击辽天
见“托河路”(752页)。
清初短时期内汉人爵名。参见“阿思哈尼哈番”(1245页)。
东晋十六国时期河西鲜卑之一支。因居于北山(即今甘肃张掖以北之合黎山及北大山)而得名。据《晋书·李玄盛传》等所载,东晋义熙二年(406),南凉秃发傉檀遣人由姑臧(今甘肃武威)“假道于北山鲜卑”,送李玄盛
古族名。魏晋南北朝时对柯尔克孜族先民之称呼。又作结骨、契骨、护骨等。曾先后受鲜卑、高车、突厥等统治。有的学者认为※拓跋部时“七分国人”,以其兄“为纥骨氏,后改为胡氏”,此纥骨氏,即是柯尔克孜族先民。※
西汉时乌孙大昆弥(王)。※翁归靡第三子大乐子。成帝永始元年(前16),大昆弥雌栗靡被末振将遣人杀害后,被汉中郎将段会宗等立为大昆弥。为报杀侄仇,命翎侯难栖杀末振将。哀帝元寿二年(公元前1年)进京朝觐,
爵名。清代宗室封爵中第六等之称。满语。入※八分。崇德元年(1636),始立此爵,时初创九等封爵,以列第四位。顺治六年(1649),增定为十爵,位次仍旧,定贝子之子降封镇国公。十年(1653),增列为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