伊穆河卫
见“野木河卫”(2045页)。
见“野木河卫”(2045页)。
见“牒得只”(2369页)。
珞巴族各部落传说中的始祖。亦作阿布达尼、阿布尼波。珞巴语音译。“阿巴”意为“父亲”、“祖先”,“达尼”为名。博嘎尔部落传说认为,天父地母结合后,生金东,金东生东日,东日生两子日尼、日洛,即阿巴达尼、阿
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。亦作可木河卫。永乐十年(1412)八月,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,治今黑龙江省同江县东北科木地方。人无常处,以桦皮为屋,行则驮载,止则张架以居。少事耕种,养马弋猎为生,以
即“豁罗剌思”(2581页)。
古地名。东汉永平十七年(公元74年)改天水郡设。以位于西汉水之阳而得名。郡治冀县(今甘肃甘谷县东),辖十三城。三国魏时仍改名天水郡。原居民多氐、羌。
部分壮族自称。壮语音译,意为“傣人”。分布在广西龙州、钦州、防城及文山州境内。操壮语南部方言。
原西藏地方政府审理一般民事、刑事案件所据的成文法。源于吐蕃之六种大法,后经西藏历代执政者整理,编成一套政教合一以维护农奴主利益为主旨的等级森严、科条分明的法典。分两种:一为“却尺母”(藏语音译,意为喇
藏语音译,意为“医算局”。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讲习医药、历算,主要为封建领主治病及编制藏文历书的机构。清康熙十五年(1676),初在药王山之药王庙内传习医药知识,至五十六年(1717)后开始讲习藏医、历
党项部族名。地在镇戎军(今宁夏固原县)境。首领移,本附属于拓跋部首领李继迁,因不堪压迫,闻宋朝下诏招抚,宋景德元年(1004)四月,率部属投附宋朝。
即“渤海”(2278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