伶僚
见“仡伶”(571页)。
见“仡伶”(571页)。
藏语音译,又作“杰曹”,意为“摄政”。过去代理达赖喇嘛摄理藏事的高级官职名。位在※噶厦之上。始设于清乾隆二十二年(1757)七世达赖死后,时西藏地方政教事务一时无人主持,乾隆帝遂命登吉林的第穆呼图克图
河名。又作欠河、剑河。今俄罗斯叶尼塞河上游乌鲁克穆河。蒙古国建立前,吉利吉思(又作乞儿吉思)、撼合纳(又作合卜合纳思)、兀儿速(又作乌斯)、秃巴思(又作秃八、谦谦州)等部沿河而居。元太祖二年(1207
见“哈儿分卫”(1638页)。
维吾尔语音译,意为“乡村小吏”。专事管理耕种和水利,为玉子(孜)伯克辅助官员。
地名。原名霍耳章谷。为霍耳章谷安抚司地。踞大雪山之西,中跨鲜水。北界色达,东连道孚,南临瞻对,西接甘孜。为川藏出入要津。有章谷、孔撒、麻书、朱倭、白利五族,史称霍耳五家(其远祖为蒙古,藏文史籍称蒙古人
明清时壮族、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。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、望谟、安龙、贞丰等地。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。耕者只有使用权,而无所有权,不得转让典卖。耕作期间,收获归耕者所有,不需缴公粮,但
元朝纸币之一种。简称至大钞。武宗至大二年(1309),以中统、至元钞通行年久,物重钞轻,改印造至大钞,以银计值。钞面自2两至2厘共13等。与至元钞并行流通,每1两准至元钞5贯、白银1两、赤金1钱。次年
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。正统(1436—1449)后设。《满洲源流考》作乌塔里卫,并说清代有乌塔里山,在墨尔根城(今黑龙江省嫩江县)东南160里。
清代新疆陋规之一。是时因各驻扎大臣及阿奇木伯克衙门经常任意役使工匠,使广大维吾尔族人民深受其苦。为逃避差役,受派者每月交纳认月钱数百至1—2千文普尔钱,以祈免除差徭及年例额征钱粮。
见“可木卫”(491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