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食牺牲团
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。多以村落为单位,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。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,把私通、盗窃、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,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、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,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,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,故称。
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。多以村落为单位,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。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,把私通、盗窃、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,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、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,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,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,故称。
东汉佛教译经师。祖籍康居。献帝兴平元年(194)至洛阳。素有慧学之称。因闻沙门昙果于迦维罗卫国(今尼泊尔南境)求得梵本,遂与印度佛僧竺大力协作,译为汉文。自抵洛阳至建安四年(199),先后译出《中本起
清代东布鲁特(前柯尔克孜族)首领。又译玛穆特呼里、玛木克呼里。初驻牧于格根噶尔奇拉、特穆尔图淖尔(前苏联伊塞克湖)一带。后为避准噶尔侵掠,西迁寓居安集延(前苏联哈萨克共和国境内安集延)。乾隆二十年(1
见“喀尔提锦部”(2208页)。
①见“耶律奴瓜”(1309页)。 ②见“耶律延禧”(1309页)。 ③见“萧孝先”(1994页)。
即“盛逻皮”(2033页)。
粟末靺鞨诸部之一。见“厥稽部”(2192页)。
蒙古国和元朝诸帝葬地。蒙古人又称之为“大禁地”、“大圣地”。自太祖成吉思汗起,历朝诸帝皆葬于此。蒙古俗:无论蒙古帝死于何地,虽远在百日程外,均须运葬遗骸于该地。葬毕,“用万马蹴平,俟草青方解严,则已漫
即“乌昭庆”(335页)。
古地名。高句骊国所筑,为重要军事城堡。故址在今辽宁省丹东市西南32里之娘娘城(一说在丹东市东北的九连城一带)。史载唐征高丽,两次将该城作为攻拔目标。
又作“转生”、“化身”。喇嘛教首领的继承制度。本于佛教灵魂转世、生死轮回之说,上自达赖、班禅,下至呼图克图等,皆能不昧本性,身死后,寄胎转生,复接其前身之职位。始于噶玛噶举派第二代祖师※噶玛拔希(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