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代管理江淮地方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。至元元年(1264),置总制院(后改名宣政院),命八思巴领院事,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。十六年(1279),灭南宋,统一全中国,于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、总摄,
即“专诸”(252页)。
见“部族官”(1905页)。
赫哲语音译,意为桦皮船。因以桦树皮制作得名。旧时今内蒙古、黑龙江省境内的鄂温克、鄂伦春和赫哲族皆以其作交通和渔猎工具,然各族制作不尽相同,称呼互异,大小和消失时间也不一。赫哲族在本世纪初所用之桦皮船较
见“苏耶南姆嘉木措”(1009页)。
清代官名。满语汉译。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(1615)创建八旗组织时规定,“固山额真(满语音译,意为“旗主”,汉名称都统)下设五甲喇额真。每三百人为一牛录,五牛录为一甲喇,统领官称甲喇额真”。
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。藏族。原为大昭寺商卓特巴。噶伦伊喜洛布汪曲逝世后,于光绪十八年(1892)暂署噶伦。二十九年(1903)革职,三十四年(1908),复被十三世达赖喇嘛起用。宣统元年(1909),
晋代匈奴诸部之一。魏晋时,匈奴已不能构成一个整体,分解或与他族融合产生众多的部,晋代入居塞内者依部划分共19种,羌渠为其一。一说※羯(又称羯胡)为羌渠后裔(另说源于小月氏)。东晋时,上党武乡(治今山西
即“乞乞仲象”(123页)。
见“忽把卫”(1488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