勐廷瑞
明代云南顺宁府土官。又作猛廷瑞。蒲人(布朗族)。万历(1573—1619)中,明参将吴显忠向其索财不遂,诬告于巡抚陈用宾。遂以其婿奉学倚其势力与兄奉赧(赦)构兵为由,诬以助恶,遣兵入寨,袭执之,并改顺字(治今云南凤庆)土官为流官。二十五年(1597),明廷以事牵连奉学,责其擒献奉学自赎。被迫斩学以献。吴显忠觇其富,索金不应,进而诬其谋反,率军进剿。惧,被迫献印及子候命。显忠入其寨,尽取勐氏18代蓄资数百万,并诱其至会城执杀。致使部13寨聚众起事,被官兵镇压,其子被诛。
明代云南顺宁府土官。又作猛廷瑞。蒲人(布朗族)。万历(1573—1619)中,明参将吴显忠向其索财不遂,诬告于巡抚陈用宾。遂以其婿奉学倚其势力与兄奉赧(赦)构兵为由,诬以助恶,遣兵入寨,袭执之,并改顺字(治今云南凤庆)土官为流官。二十五年(1597),明廷以事牵连奉学,责其擒献奉学自赎。被迫斩学以献。吴显忠觇其富,索金不应,进而诬其谋反,率军进剿。惧,被迫献印及子候命。显忠入其寨,尽取勐氏18代蓄资数百万,并诱其至会城执杀。致使部13寨聚众起事,被官兵镇压,其子被诛。
书名。清洪亮吉撰。清张之洞《书目答问》称16卷,未见传本。《清朝续文献通考·经籍考九》及《清史稿·艺文志二》有著录。丁晏《西夏书事》跋与民国胡玉缙《西夏纪》序都称此书未成。
即“乌由罕”(332页)。
即“太鲁水”(273页)。
指※呼尔答部、※瓦尔喀、※窝集三部,故名。包括“野人女真”、海西和建州部分地区。境域南至吉林敦化、汪清等地,北达乌札拉(即前苏联阿枪斯克村),西连依兰,东抵日本海及鄂霍次克海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广大地区。
五代十国时期云南大理国国王段思平年号。937—?。
中国少数民族之一。一作艾温克、埃文克。通古斯语音译,意为“住在山南麓的人”或“住在大山森林中的人们。”来源于肃慎,是元代“林木中百姓”、明“野人女真”、清“索伦部”的一支;但看法不一,或说与唐及其以前
元代大德年间八番起义首领。桑柘(今贵州境内)人。布依族。大德二年(1298)四月,与马虫等率八番少数民族群众起义,杀巡检。联络300余寨,7千余人,仡佬族也起而响应,众人持竹契长刀抗击元军。后遭湖广平
即“笔写契”(1883页)。
见“门款”(135页)。
官号。古貊族语音译。其后裔夫余人以六畜名为官名,后皆附“加”字,有马加、牛加、猪加、狗加等称号。其另一后裔高句骊国的官名中,亦附有“加”字,有相加、古邹加、古邹大加或大加等。史书还载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