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城词语网>历史百科>民族起源>十善法

十善法

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。亦称“佛门十善”。源于吐蕃时期,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。其内容:不杀生造罪;不偷盗财物;不与他人邪淫;不谎言妄语;不挑拨离间;不恶言咒骂;不散布流言;不仇视害人;不邪见不违因果;不贪欲。佛教徒认为,行“十善法”,能达到“治身”、“治言”和“治心”之目的,即佛教所皈依之“身、语、意”三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佟家江

    见“佟佳江”(1095页)。

  • 大使者

    ①高句骊国官号。《北史》载:其国“大官”凡十二等级(《周书》加“褥萨”言为十三级),分掌内外事。此为第八等级(《新唐书》将其置于第五等级)。位于※“太大使者”之下,※“小使者”之上。《后汉书》、《三国

  • 后赵明皇帝

    见“石勒”(447页)。

  • 称多族

   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。玉树25族之一。驻牧通天河东北岸。东界加迭喀桑,西北邻固察,南接拉布寺、迭达、扎武。有百长1员,属民300余户,耕山庐居。百户驻周均庄。信奉喇嘛教红、白教派。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

  • 十六净法

    旧时西藏地方世俗道德规范。源于吐蕃时期。内容为:敬信三宝;求修正法;报父母恩;敬重有德;敬贵尊老;利济乡邻;直心小心;义深亲友;追踪上流,远虑高瞻;饮食有节,货财安分;追认旧恩,及时偿债;称斗无欺;慎

  • 珠勒格德

    ?—1776清朝将领。满洲正白旗人。钮祜禄氏。以三等侍卫从征。乾隆三十七年(1772),金川之战,奋勇射敌,解重林之围。论功,擢一等侍卫,赐号“巴图鲁”。与都统和隆武取勒乌围附近日旁山后10余碉,授正

  • 尸逐骨都侯

    匈奴官名。分左右。位在骨都侯之下。为匈奴异姓大臣,多由名族呼延氏、兰氏、须卜氏、丘林氏等贵族子弟担任。呼延氏居左位,兰氏、须卜氏居右位,主断狱讼,裁决之案面报单于,无文簿记录。

  • 代国

    十六国时期鲜卑拓跋氏所建政权。简称“代”。三国魏时,鲜卑拓跋部在首领※拓跋力微率领下从漠北南迁,居于盛乐(今内蒙古和林格尔西北土城子)一带。至其子※拓跋禄官时,划分为三部,尚处于部落大联盟时期,传至其

  • 匹播城

    参见“勃令驿”(1584页)。

  • 迷儿军万户

    详见“止贡万户”(290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