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摩崖
刻石题记。亦称阿什哈达摩崖。位于吉林市东南15公里阿什哈达屯松花江北岸山上。为明代两摩崖文字刻石。第一刻石刻于断崖绝壁上,坐北朝南,其下临江。刻石范围通高135厘米,宽70厘米。第二刻石在第一刻石西30米处,坐东朝西。摩崖文字周围有一上圆下方的碑形刻线,中高122厘米,两侧高108厘米,上宽61厘米,下宽62厘米。刻石记述明辽东都指挥使刘清3次领军至此,监造船只,修缮庙宇。证明今吉林市乃明朝造船运粮基地,对经营黑龙江流域和开发东北边疆起过重要作用。
刻石题记。亦称阿什哈达摩崖。位于吉林市东南15公里阿什哈达屯松花江北岸山上。为明代两摩崖文字刻石。第一刻石刻于断崖绝壁上,坐北朝南,其下临江。刻石范围通高135厘米,宽70厘米。第二刻石在第一刻石西30米处,坐东朝西。摩崖文字周围有一上圆下方的碑形刻线,中高122厘米,两侧高108厘米,上宽61厘米,下宽62厘米。刻石记述明辽东都指挥使刘清3次领军至此,监造船只,修缮庙宇。证明今吉林市乃明朝造船运粮基地,对经营黑龙江流域和开发东北边疆起过重要作用。
书名。全名《瑜伽自在尊者米拉日巴传》。成书于明弘治元年(1488)。作者乃久巴查通杰布,又名藏嫩黑如迦桑结坚参。全书通过※米拉日巴(1040—1123)的苦修一生而及道的过程,对异僧俗人等效仿其行,在
即“哈密”(1630页)。
书名。清沈宗衍撰。上、下两卷。主体部分成于乾隆(1736—1795)末年,补纂部分成于道光(1821—1850)中期。史实取材于康熙五十七年(1718)岳钟琪率军入藏驱准噶尔,沿途所记之手稿,岳因军务
见“完颜宗弼”(1158页)。
清初对黑龙江以北地区鄂温克、达斡尔、鄂伦春等族的总称。《圣武记》言:因诸部居住杂错,皆以狩猎为生,清人为与满洲族区别,便以骑射最著、归清较早之索伦(今鄂温克族的一支)概称之。分布范围,约西起石勒喀河,
1379—1410?明代蒙古可汗。又称完者秃王、额勒锥特穆尔等。孛儿只斤氏。※额勒伯克汗子,※坤帖木儿可汗弟。早年因蒙古内乱不止,避居中亚帖木儿王庭撒马尔罕,后脱身入别失八里。永乐六年(1408),蒙
奚族(又作库莫奚)部落名。为早期五部之一。最早见于《周书》。该书称:“库莫奚,※鲜卑之别种也。其先为※慕容晃所破,窜于松漠之间,后种类渐多,分为五部:一曰※辱纥主,二曰※莫贺弗,三曰※契个,四曰※木昆
藏族部落名。在青海省海北刚察县境内。东接海晏达如玉千户部落,南临青海湖,西连天峻县汪什代海千户部落,北至祁连县之默勒河、野牛沟。为游牧部落,逐水草,居帐幕。“刚察”藏语,意为“骨髓”。原住牧黄河以南达
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。1883年10月3日(清光绪九年九月初三),清朝伊犁参赞大臣升泰和俄国七河省省长弗里德在塔尔巴哈台签订。共5款,主要内容:1.确定塔城地区从哈巴尔苏(哈巴尔素达巴罕)
北宋湖南辰州瑶族首领。为人刚直,勇智双全,附近瑶人多为所伏。宋太祖平定荆、湖后,为了进一步巩固对瑶族地区的统治,采用“以夷制夷”政策,委任其为辰州刺史,封其子为殿直,并准其“自辟吏属,予一州租赋”,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