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孜伯克
①叶尔羌汗国官名。阿拉伯语qazi音译,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,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。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。又译哈滋伯克、哈子伯克。维吾尔语。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定为五至七品不等。光绪十三年(1887)废。参见“伯克制度”(1091页)。
①叶尔羌汗国官名。阿拉伯语qazi音译,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,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。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。又译哈滋伯克、哈子伯克。维吾尔语。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定为五至七品不等。光绪十三年(1887)废。参见“伯克制度”(1091页)。
湖泊名。又作“鱼儿泊”、“答儿海子”。今内蒙古克什克腾旗达来诺尔。蒙古国建立前,汪古部世居该地,已有“人烟聚落”。后于其东建公主离宫,方广2里许。世祖至元七年(1270),于其西南建应昌城。二十二年,
西夏文译汉文儒家经典。写本。一种类隶书体,蝴蝶装。残本,存22面,面21×4厘米,面9行,行间有竖格线。正文满格,行15—16字,注解低一格。注释为西夏人佚名作。内容为第八章《离娄章句下》。另一种为行
①元明时期蒙古的大领地。蒙古语音译。亦作兀鲁昔、兀鲁孙等。原意为“百姓”。随着蒙古部族、民族、国家的产生,也表示部族、民族联合体,并有了国家的含义。如蒙古部落联盟称为“蒙兀儿兀鲁思”。蒙古汗国建立后,
壮族民歌的一种。指三月唱的壮歌。因正当百花盛开之时,男女纵情歌唱于百花丛中,故名。参见“壮歌”(889页)。
满洲官名。清帝的高等侍卫官。设于内大臣之后,衔列内大臣、散秩大臣之上,正一品。顺治(1644—1661)初定,以领侍卫内大臣六人(※上三旗各设2人)统领御前、殿堂诸侍卫。除奉特旨补授(如额亦都子孙皆世
金宗室、大臣。本名挞不野。女真族。完颜氏。阿买勃极烈(官名)习不失孙,真定留守鹘沙虎子。天眷(1138—1140)初,充护卫。翌年,以擒宗磐、宗隽有功,加忠勇校尉,迁昭信校尉、尚厩局直长。三年,升局副
藏语称“朵儿”,意“埋藏地下之物”,实指埋藏于地下的经书。古代藏族僧人有将重要佛典和著作埋于地下、岩洞、古寺殿堂或梁柱下之俗,待多年后取出,公诸于世,视为珍宝。藏传佛教称之为“伏藏”。在藏族本教中亦有
清代苗民抵抗茶贡的碑记。撰者不详。原碑立于贵州贵定县仰望乡牛屎寨口(一作“关口寨”)路旁。清乾隆五十五年(1790)四月立。碑高1.1米,宽0.8米,厚0.1米。额题阴刻双线楷书“万古流芳”4字。正文
古部落名。藏文史书称“香雄”。分布在今西藏西北部,辖区约西至今拉达克玛域西,东至特里约木措一带。有大小羊同之分,小羊同在大羊同之西。藏史将羊同分为“河谷香雄”、“中部香雄”及“香雄首部”3部;亦有将羊
后赵海阳王石弘年号。334年,凡一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