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连
见“阿苏特”(1207页)。
见“阿苏特”(1207页)。
清代科举考试中旗卷、民卷中式者合一金榜题名。康熙八年(1669)起,八旗子弟复行参与科举,与天下举人、贡生(岁贡、恩贡、拔贡、优贡、副贡生)、生员、监生一体考试汉文。满洲、蒙古编为“满”字号,汉军编为
古县名。隋开皇五年(585),改沙渠县置,治所即今湖北恩施县。南宋开庆元年(1259),移治于城东倚子山。元至元十三年(1276)还旧治,二十二年(1285)废。土家、苗等族先民居此。
见“舒尔哈齐”(2262页)。
西域古地名。见《大唐西域记》,唐称中安国。《魏书·西域传》称忸密。《隋书·西域传》称安国。《新唐书·西域传》一作布豁。《元史·西北地附录》作不花剌,同书《太祖本纪》作卜哈儿,《察罕传》作孛哈里。《元朝
即“多览葛”(849页)。
元代吐蕃地区事件。一称止贡寺之乱。“必里公”一作“速儿军”,元代对藏语“止贡”的汉译。自藏传佛教帕竹噶举教派高僧仁钦贝(1143—1217)于藏历土猪年(南宋淳熙六年,1179)在必里公地区(今西藏拉
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。乾隆十八年(1753),汗车凌族弟色布腾随汗归清。十九年,封札萨克多罗贝勒,建旗。初游牧于扎克拜达里克(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),继迁额克阿喇勒、额尔齐斯。二十三年(1758),定牧于
明代云南陇川傣族首领。明朝平定麓川之初,即行归附,任陇川宣抚司(治今云南陇川县西南巴弄)同知,正统十二年(1447),以原宣抚使恭项肆杀无辜,刻虐人民,致使陇川为乱。明廷以其为群众信服,命代为宣抚使。
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。亦作拉林河卫。永乐四年(1406)置,在今吉林、黑龙江省松花江支流拉林河流域。
清末新疆少数民族官员。伊犁人。维吾尔族。咸丰四年(1854),担任伊犁阿奇木伯克、头等台吉。因私占官地、强迫属下农民代交粮赋,被革去所授散秩大臣及阿奇木伯克职衔,降授三等台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