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里古沁
明代东蒙古部名。意为捕獭者。明中期,服属满都鲁可汗。其首领鸿郭赉因惧失去领地属民,出面离间满都鲁与其侄孙孛罗忽济农的关系,被满都鲁杀死。
明代东蒙古部名。意为捕獭者。明中期,服属满都鲁可汗。其首领鸿郭赉因惧失去领地属民,出面离间满都鲁与其侄孙孛罗忽济农的关系,被满都鲁杀死。
黎族男子防身武器。大多为短刃长柄,刀刃锋利,皆以细斑藤织花缠束刀柄,柄端插白角片尺许如鹞尾,以为饰,出门常带在腰间。
1223—1262蒙古国大臣。字子清。蔑儿乞部人。世居不里罕哈里敦(即不儿罕山,今肯特山)。骁勇善骑射。自幼入侍忽必烈于藩邸。乃马真后三年(1244),奉忽必烈命师事王鹗受教。宪宗二年(1252),奉
?—1177西辽承天太后,1163—1177年执政。契丹族。西辽创建者※耶律大石女,仁宗※耶律夷列妹。绍兴十三年(1163),仁宗卒后奉遗诏权王国事,号承天太后,下年,改元“崇福”。七年(1170),
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。明洪武二年(1369),以元会溪、施溶等处长官司改置。治所位于今湖南永顺县东南。清兴,以知州田茂年归附,因其制,令仍袭旧职。雍正五年(1727),因清政府实行改土归流,知州田永
书名。清初官修满文编年体史书。额尔德尼、达海、库尔缠等奉敕撰。凡180册。起清太祖努尔哈赤丁未年(1607),迄清太宗皇太极崇德元年(1636),依年、月、日顺序编写。此版本内缺天命七年(1622)七
见“耶律善哥”(1322页)。
清光绪年间苗族举人。湖南保靖大岩人。应试举人论文为《理财论》,文中提出:“财为国家之命脉,不生之,财源不开;不敛之,则款不集;不节之,则用之不度”,以及“于衣食之源,畜牧之利,器用之资,以道生之,义取
元代行政区划名。隶甘肃等处行中书省。治所在今甘肃山丹县。唐为删丹县,宋初为西夏所有。元初为阿只吉大王分地。世祖至元二十二年(1285),升为山丹州,直隶行省。明洪武二十三年(1390),改山丹卫。清雍
?—328十六国时期后赵将领。又名石瞻,字弘武。魏郡内黄(今河南内黄县西北)人。本姓冉,名良,年12,为后赵石勒军所获,被石虎收为养子,遂改姓石。以骁猛著称,历封左积射将军、西华侯。晋太宁二年(324
见“合撒儿”(835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