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伯克
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。语源不详。一说来自托忒语“布”。因维吾尔人旧着输布于准噶尔,因以称其输粮赋之官。一说来自汉语,因其曾以纺织品向清朝政府交纳赋税,故称。职司征收粮赋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,定为四至六品顶戴。光绪十三年(1887)废。参见“伯克制度”(1091页)。
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。语源不详。一说来自托忒语“布”。因维吾尔人旧着输布于准噶尔,因以称其输粮赋之官。一说来自汉语,因其曾以纺织品向清朝政府交纳赋税,故称。职司征收粮赋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,定为四至六品顶戴。光绪十三年(1887)废。参见“伯克制度”(1091页)。
元朝法酒。蒙古语音译。用以处死“犯人”。据叶子奇《草木子》记载,“法酒,用器烧酒之精液取之,名曰哈剌基”。该酒从葡萄酒中炼制,色清如水,冬不结冰,故以是否结冰辨其真伪。有剧毒,“饮之则令人透液而死”。
古代蒙古社会婚姻礼俗之一。蒙古语音译。《元朝秘史》释为“一见公姑的礼”。男女成婚时,由女方父母将女儿送至夫家,新娘首次拜见公婆时,送上见翁姑的礼物。如孛思忽儿弘吉剌氏德薛禅将女儿孛儿帖嫁与铁木真(成吉
元代所签军士之一种。《元史·兵志一》:“士卒之家,为富商大贾,则又取一人,曰余丁军。”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,以富商大贾人死产乏,难于出2丁,遂免余丁充役者。
参见“滚很召”(2465页)。
清代宗室中多罗郡王、多罗贝勒之女所系之称。临婚时,郡王福晋所生之女封县主,品级相当于贝勒夫人,县主额驸品级视武职二品;郡王侧福晋所生之女降二等封县君,品级相当于镇国公夫人,县君额驸品级视武职四品。贝勒
蒙古国大将。又译合臣、哈只吉、哈赤吉。太祖十一年(1216),辽东契丹人耶律留哥部下9万余人窜逃高丽,夺据江东城。十三年(1218),奉命与札刺率蒙古军及辽东蒲鲜万奴所属女真军追讨。与高丽王
契丹王朝时期重修的著名佛寺。位于今北京门头沟区马鞍山。始建于唐,原名慧聚寺。辽道宗咸雍年间(1065—1074)沙门法均在此建戒坛说戒,影响很大。明正统时改称万寿寺,至清大修,因该寺以戒坛闻名,故改今
见“车师后城长国”(281页)。
又称回回文字。乃元朝立国之初即颁行天下与蒙古文、汉文通行的三种文字之一。由镇海主管其事。元朝政府的重要机关,均设有回回掾史、回回译史、回回令史等,以掌管回回文书,造回回文册等事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(1
参见“南夷校尉”(1593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