堆增·扎巴坚赞
藏族高僧。前藏堆章人。宗喀巴弟子。初从直贡巴闻习诸法,以众密乘为上师,研习布敦大师论著,后顶礼宗喀巴,闻习显密教法。恪守戒律,深明律藏,并教宗喀巴其他弟子。辞甘丹寺法台,让于贾策杰,曾将宗喀巴遗体置于旃檀箧内,复供养于由数十升白银制成之灵塔中。建尊莫策寺,驻之,毕生专事讲经修行,习律仪等显密经论。圆寂于尊莫策寺。主要著作有《毗奈耶学处广论》等。
藏族高僧。前藏堆章人。宗喀巴弟子。初从直贡巴闻习诸法,以众密乘为上师,研习布敦大师论著,后顶礼宗喀巴,闻习显密教法。恪守戒律,深明律藏,并教宗喀巴其他弟子。辞甘丹寺法台,让于贾策杰,曾将宗喀巴遗体置于旃檀箧内,复供养于由数十升白银制成之灵塔中。建尊莫策寺,驻之,毕生专事讲经修行,习律仪等显密经论。圆寂于尊莫策寺。主要著作有《毗奈耶学处广论》等。
契丹官吏便服名。据《辽史·仪卫志》:“臣僚便衣,谓之‘盘裹’。绿花窄袍,中单多红绿色。贵者披貂裘,以紫黑色为贵,青次之。又有银鼠,尤洁白。贱者貂毛、羊、鼠、沙狐裘。”
小木筏。达斡尔语音译。旧时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达斡尔族地区水上交通工具的一种。用碗口粗的树杆编排而成,主要用于江河上摆渡。
辽代官制。又称北面部族官。为管理部族事务的官称,属北面官列。辽自太宗得燕云16州,境辖汉族突增,为适应需要,对境内各族采用“因俗而治”之策。其“官分南、北,以国制治契丹,以汉制待汉人。”“辽国官制,分
?—约1644年前后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。又译印藏呼图克图。明崇祯十三年(1640),奉五世达赖、四世班禅之命赴塔尔巴哈台(今新疆塔城)参加卫拉特、蒙古王公会盟,参与制定《1640年蒙古卫拉特法典》
见“石汗那”(450页)。
回民群众团体。会址设昆明南城清真寺内。1912年在原“滇垣清真公会”基础上成立。原称“中国回教俱进会滇支部。马启祥任第一届支部长。省内回民聚居区遂纷纷立会。共有分部近50个。以“振兴宗教、提倡教育、培
召庙名。亦称圆会寺,俗称西大庙。位于内蒙古巴林右旗大板镇王府西8里处。清康熙六年(1667),由固伦淑慧公主主持兴建。后多次扩建。有殿舍50余间,喇嘛最盛时达750人。由活佛任主持。解放初仍有喇嘛80
西夏军事组织中的基层组织。为西夏党项语译音。夏广运二年(1035)西夏主李元昊立制。男子15为丁,凡2丁取正军1人,负担(随军杂役)1人为1抄;4丁为两抄。
元边疆地区行政机构。大德十一年(1307)建和林行省时置。隶岭北行省。司治镇海战,又作称海城,故址约在今蒙古国科布多之东,为成吉思汗攻金回师后命大臣镇海领所俘人户就地屯田,于兀里羊欢之地建筑。因地近金
西夏官署名。是七等司品以外的机构,同次等司。有学正主其事,设博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