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内
清朝武官。蒙古正蓝旗人。喀尔诺忒氏。世居喀喇沁地方。初任护军校。顺治十一年(1654)征广东,击南明安西王李定国于新会县,败之于广西横州江岸。以功授云骑尉。十五年(1658),从征南明军于贵州。十六年至江南,协助本地官兵破郑成功军,阵亡。加增世职为骑都尉,又加一云骑尉。以其子耨楞袭职。
清朝武官。蒙古正蓝旗人。喀尔诺忒氏。世居喀喇沁地方。初任护军校。顺治十一年(1654)征广东,击南明安西王李定国于新会县,败之于广西横州江岸。以功授云骑尉。十五年(1658),从征南明军于贵州。十六年至江南,协助本地官兵破郑成功军,阵亡。加增世职为骑都尉,又加一云骑尉。以其子耨楞袭职。
书名。清黄虞稷、倪灿、钱大昕等撰。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。有关辽、金、元三朝的图书目录汇辑。内收黄虞稷《千顷堂书目》中的辽、金、元部分,厉鹗《辽史拾遗》中的补经籍志,杨复吉《辽史拾遗补》中的补经籍志,
清初科罪之名。满语音译,“判罪”的意思。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,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。天命(1616—1626)中,“定若干两银之罪”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。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
藏语音译,吐蕃奴隶制社会中奴隶阶级的统称。此称出现较早,据史载,大约在止贡赞普时已有此种称为“阐”的奴隶出现。至囊日松赞(吐蕃王朝创建者松赞干布之父)时,此种奴隶已成为普遍现象,且从单个奴隶的“阐”,
元朝对伊斯兰教学者的称谓。亦称哈的大师。当时从事宗教活动的伊斯兰教学者,一般称掌教,有时也尊称“回回大师”。此称为后代沿用,约相当于现代清真寺的“教长”。
?—1444明沙州卫首领。永乐二年(1404),率众内附,任卫指挥使。八年(1410),迁指挥佥事。旋掌卫事,朝贡不绝。二十二年(1424),以瓦剌贤义王太平贡使中途为盗所阻,遣人护送进京,晋都督佥事
傣文文献。于云南西双版纳勐遮地区收集。内载土司告诫百姓的训条,对研究傣族社会历史及土司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,内称:当用的不用,不当用的又用;当说的不说,不当说的又说;当做的不做,不当做的又做,是不对的
即“板升”(1293页)。
又作“赀虏”。“匈奴名奴婢为赀。”(《三国志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引《魏略》)主要来源为战俘,其攻战“得人以为奴婢”(《史记·匈奴列传》);也有由邻族转卖者, “羌所略转卖入匈奴者合万余人”(《后汉书·南
见“哈儿分卫”(1638页)。
?—1200宋代云南大理国(后理国)第十八世国王。一作段正智。白族。大理人。※段正兴(段义长)子。宋孝宗乾道八年(1172),父禅位为僧,遂继王位,仍由“中国公”高寿昌主政事。翌年改元利贞,遣李观音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