奥布
旧时鄂伦春族平均分配猎获品的一种方式。鄂伦春语音译,意为“股”或“份”。鄂伦春族的※乌力楞在由共同劳动、共同消费向个人占有猎获品过程中,集体狩猎组成若干※阿那格进行,猎获品按参加猎手人数平均分成若干奥布,每人得一奥布。随去专为猎手做饭和喂马的男人,和猎手一样分得一份;若承担这些劳动的是妇女,只给半个奥布(寡妇可得一份),且只限于兽肉和狍皮,或在猎品出售后给她一点钱或买点物品赠送。
旧时鄂伦春族平均分配猎获品的一种方式。鄂伦春语音译,意为“股”或“份”。鄂伦春族的※乌力楞在由共同劳动、共同消费向个人占有猎获品过程中,集体狩猎组成若干※阿那格进行,猎获品按参加猎手人数平均分成若干奥布,每人得一奥布。随去专为猎手做饭和喂马的男人,和猎手一样分得一份;若承担这些劳动的是妇女,只给半个奥布(寡妇可得一份),且只限于兽肉和狍皮,或在猎品出售后给她一点钱或买点物品赠送。
见“耶律夷腊葛”(1325页)。
官署名。清代为采珠、渔猎等以供宫廷应用而设的办事机构。乌拉:城名,在今吉林市(其衙门在原城北乌拉街);总管:官名,例由内务府郎中或该衙门“翼长”升授。清初,于乌拉创设牲丁(时关内外各地亦设散处牲丁),
即“白纳查”(600页)。
见“达理札雅”(734页)。
云南地区信仰小乘佛教的傣、布朗、德昂、阿昌等族信徒,灌浴佛像的一种传统宗教仪式,于泼水节的第一天中午举行,为泼水节的序曲,届时,从殿内搬出佛像,置于院中,泼清水为佛洗尘,象征去除一切污秽,迎接新的开端
清代专门编纂各次重大军事行动始末的机构。康熙(1662—1722)年间为编纂《平定三逆方略》时置。隶军机处管辖。馆设总载,由军机大臣兼任。下分设提调、收掌、纂修、誉录、校对、文移等职衔。提调、收掌,以
1800—?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(意为“广大土地之主”)。傣族。车里军民宣慰使※刀太和子。嘉庆七年(1802),父卒,嗣职,时年2岁,清廷命其叔刀太康为代行宣慰使职务。八年至十三年(1803—180
著名白文石碑。全称《词记山花·咏苍洱境》。因以白族“七七七五”式“山花体”写成,故名。立于明代景泰元年(1450),原镶嵌于云南大理喜洲圣源寺观音殿壁柱间,现存大理文化馆。质系大理石,碑高110厘米,
金代的银质货币。章宗承安二年(1197)铸造,铤形,分1两、1两半、2两半、5两和10两5种。每两折钱2贯即2千文。传世的有一两半和一两的两种。一两半者呈束腰铤形,通长4.7厘米,端宽3厘米,腰宽2.
唐代渤海国僖王大言义年号。812—818(一说813—817)年,凡7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