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城词语网>历史百科>民族起源>对偶婚

对偶婚

由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时期内结成的不牢固的婚姻形式。亦称偶婚、个体婚。萌牙于旧石器时代晚期,盛行于新石器时代。属群婚向一夫一妻婚过渡的中间环节,自身无独特的亲属制度。对偶婚通常有早、中、晚三个发展阶段:在早期,夫妻双方分属两个氏族,不组成同居共炊的家庭,由丈夫夜晚走访妻子的方式过夫妻生活。一个男子在若干女子中有一个主妻,一个女子也在若干丈夫中有一个主夫。双方结合自愿,分离自由,地位完全平等。由于生产力的发展,女方在生产生活上的需要,对偶婚发展到中期阶段,男子须离开本氏族,移居妻家,同妻子、儿女组成母系对偶家庭。妻子为家庭核心。丈夫不算妻方氏族成员,生产生活上仍与自己母家保持着紧密联系,死后归葬母方氏族墓地。这一时期的特点是夫妻地位基本平等,双方都或明或暗有自己的情人,无独占的同居,常因些微小事即解除婚约。随着农业、畜牧业和手工业的发展,男子在社会和家庭中地位增强,并逐渐将私有财产集中到自己手中。到对偶婚晚期,由男子从妻居转为女嫁男娶。丈夫成为家庭的中心,妻子处于从属地位。丈夫对妻子已产生独占要求,而自己则不受任何约束。由于此时群婚残余尚存,独占同居很难实现,离婚与再婚比较频繁。对偶婚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创造了条件,并推动人类社会向文明社会迈进。其残余普遍存在于我国汉族和少数民族中,如古代的高山族、壮族、近代的永宁纳西族、永宁普米、基诺、布朗、他鲁(彝族支系)、叶车(哈尼支系)、藏族等,不同程度地保留着访宿的对偶婚形式;部分汉族和一些少数民族,直至20世纪50年代,则仍然保存有从妻居或从夫居的对偶婚残余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阿柴

    吐蕃对吐谷浑的称呼。参见“吐谷浑”(766页)。

  • 稽谷姑

    ?—前104西汉时小月氏右苴王。武帝元封四年(前107),率众归附汉朝,被封为騠兹侯,赐食邑1900百户。太初元年(前104)卒。无后,爵除。

  • 磋迈

    西夏职官名称之汉译名。宋代史籍记载的西夏遣宋使臣官名。如史载宋元符二年(1099)四月,西夏派遣宋朝的使臣中有磋迈喀结桑。后世称“蕃官名号”,其西夏职官品位不详。

  • 骆谷城

    古地名。即今甘肃西和县西南洛峪集。前仇池国君主杨茂搜(296—317年在位)置。后仇池国君杨玄(425—429年在位)、杨保宗(429年在位)时曾镇据该地。北魏太平真君(440—451)年间,置骆谷戍

  • 柔远路军民总管府

    元代傣族土司。中统(1260—1264)中,傣族首领阿八思入朝内附。至元十三年(1276),置路。地在今云南大理以西,永昌(保山)之南。治所在今云南保山市西南怒江坝。隶金齿宣抚司,为金齿6路之一。明洪

  • 支盖

    朝鲜族民间搬运工具。亦称“背架子”。流行于延边等地区。多用于山间坡路及田间稻秧运输等。制法:根据使用者的身高,将2条1米左右的“丫”形木柱对称平列,中间用2—3个木撑将木柱固定住,在上、下2个木撑之间

  • 东果部

    见“栋鄂部”(1572页)。

  • 多尔机昂邦

    亦作多罗机按班。官名。满语音译。“多尔机”,意为“内”、“中”、“内部”等。加“衙门”,为“多尔机衙门”,即清廷中枢机构一内阁。加※“笔帖式”,成“多尔机笔帖式”,即“中书”,掌金册、银册、诰、敕、内

  • 兀失卫

   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。亦作乌苏卫。正统(1437—1449)后所置,在今黑龙江省阿城县阿什河流域。正德九年(1514)六月,兵部侍郎石玠至开原,遣大通事马俊出境招谕诸部,该卫先受约束。今人考定

  • 神策

    即“神册”(1768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