布哈拉汗国
①国名。乌兹别克首领昔班尼于1500年推翻中亚帖木儿帝国后,于撒马尔罕建立乌兹别克汗国。1561年,亦思罕答儿为汗时,迁都于布哈拉,史称之为“布哈拉罕国”。16世纪下半叶,国势强盛,夺取费尔干纳、塔什干和呼罗珊等地。16世纪末,汗系转入阿斯特拉罕汗国王室金·穆罕默德系手中,因统治阶级内部纷争严重,连年与邻国争战,各地贵族纷纷割据自雄,势衰。18世纪中叶,权力为曼古特王朝掌握,屡与希瓦作战。1868年被沙皇俄国并吞。 ②见“捕喝”(1854页)。
①国名。乌兹别克首领昔班尼于1500年推翻中亚帖木儿帝国后,于撒马尔罕建立乌兹别克汗国。1561年,亦思罕答儿为汗时,迁都于布哈拉,史称之为“布哈拉罕国”。16世纪下半叶,国势强盛,夺取费尔干纳、塔什干和呼罗珊等地。16世纪末,汗系转入阿斯特拉罕汗国王室金·穆罕默德系手中,因统治阶级内部纷争严重,连年与邻国争战,各地贵族纷纷割据自雄,势衰。18世纪中叶,权力为曼古特王朝掌握,屡与希瓦作战。1868年被沙皇俄国并吞。 ②见“捕喝”(1854页)。
明代蒙古朵颜卫领主。成吉思汗部将※者勒蔑(折里麦、济拉玛)后裔,朵颜卫都督革兰台第六子。受明封都指挥佥事。嘉靖(1522—1566)间,因部属入扰明境,受长兄影克责罚,此后与明朝关系友好。万历二年(1
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。俗称青海王旗。雍正三年(1725)置。多罗贝勒朋素克旺札勒受封札萨克,掌旗务。下设8佐领。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。乾隆四十七年(1782)赐世袭。牧地在布喀河(今布哈河)南岸。东至北末
?—1649明末蒙古察哈尔部首领。全称额尔克孔果尔额哲,孛儿只斤氏。※林丹汗长子。崇祯七年(后金天聪八年,1634),父率兵西进青海途中病死。翌年,察哈尔部余众居地被后金攻克,与其母被俘,投降后金,献
?—711突骑施汗国第二代可汗。乌质勒长子。唐神龙二年(706),父死,袭嗢鹿州都督、怀德郡王,拜左骁卫大将军兼卫尉卿。唐朝遣濛池都护阿史那怀道持节册立。景龙二年(708),击败阿史那忠节(又作阙啜忠
见“博尔术”(2150页)。
官名。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土官。以当地豪强为之(直隶州视如府,属州视如县),秩从五品。掌本州军民事务。颁给铜印、诰命、冠带。使其保持故俗,谨守疆土,抚绥土民,缉捕盗贼,进贡物,纳租赋,供征调,助
唐末奚族部落首领。原附契丹。天祐初年(904),率部分奚众背契丹附唐,徙于妫州(治今河北怀来东南),依北山而居,渐至数千帐,称西奚,遂有东、西奚之分。
古县名。西汉元狩二年(前121),汉骠骑将军霍去病破匈奴,取匈奴休屠王故地,建武威郡,姑臧为其十属县之一,治今甘肃武威县。东汉为武威郡治所。晋代为凉州治所。十六国时期,前凉建都于此。晋太元十一年(38
即“内务府三旗护军营”(310页)。
清政府管理西藏地方政务的若干规定。乾隆十五年(1750),清朝平定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之后,鉴于乱事起于噶伦等大员权责向无明文规定,以致各自引用私人,朋比为奸,擅权滋事,故授权七世达赖喇嘛,针对噶伦官员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