带婚
苗族婚俗。也叫抢婚。盛行于贵州威宁、云南昭通等地。凡男女双方互相订约结为终身伴侣,女方父母加以干涉不能成婚时,男方便利用花场或赶集日,邀请几位亲友,将女子请到预约地点成婚,婚后再向女方父母提亲,女方父母只好按习惯同意办理婚事。亦有女方并不同意与男方结婚,男方邀集亲友多人,强拉女子成婚,女方父母只得承认这门婚事。但也有坚决不同意,要求男方将女子送回,赔礼道歉,婚事因此不成的。
苗族婚俗。也叫抢婚。盛行于贵州威宁、云南昭通等地。凡男女双方互相订约结为终身伴侣,女方父母加以干涉不能成婚时,男方便利用花场或赶集日,邀请几位亲友,将女子请到预约地点成婚,婚后再向女方父母提亲,女方父母只好按习惯同意办理婚事。亦有女方并不同意与男方结婚,男方邀集亲友多人,强拉女子成婚,女方父母只得承认这门婚事。但也有坚决不同意,要求男方将女子送回,赔礼道歉,婚事因此不成的。
黄帽派喇嘛庙。位于今青海湟源县西30里。为青海黄河北右翼蒙古各旗置建。住寺喇嘛俱为蒙古族人。解放前有喇嘛128名。车臣诺们汗住持。原有右翼盟长公署及右翼王公贝勒等办事处。绕寺而居皆蒙古人,约有数百户。
见“拓跋毛”(1355页)。
见“完颜习古迺”(1164页)。
西突厥所辖诸部之一。唐时游牧于今新疆乌鲁木齐东北,与处密部为邻。贞观十五年(641,《资治通鉴》作十六年),随西突厥乙毗咄陆可汗犯唐,与处密部围攻天山,为安西都护郭孝恪败,失处月俟斤所居城。二十二年(
?—990首次见于史籍的南丹州土官。今广西南丹人。壮族。北宋开宝七年(974),北宋刚刚统一岭南,即遣使要求内附,自称刺史。九年,复进贡于宋,求赐牌印,宋刻印予之,太平兴国五年(980),又贡银百两。
见“苻雄”(1342页)。
见“赫哲族”(2422页)。
?—1777清朝大臣。满洲镶黄旗人。姓鄂谟托氏。乾隆十三年(1748),由翻译举人授内阁中书。三十年(1765),累官山西巡抚,与直隶总督方观承会勘察哈尔右翼牧场余地,属山西丰镇厅可耕者2万3千余顷。
明代蒙古右翼多罗土蛮部领主。亦作麦力艮台吉。孛儿只斤氏。※达延汗四子※阿尔苏博罗特孙,※不只吉儿台吉子。驻牧于山西偏关外,距明塞六七百里。隆庆五年(1571),明蒙达成封贡协议,受明封为指挥佥事,在山
见“鬓睹”(2588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