忽勒合真
见“忽鲁合真”(1490页)。
见“忽鲁合真”(1490页)。
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。《辽史·刑法志》称:“木剑大棒者,太宗(927—947)时制。木剑面平背隆,大臣犯重罪,欲宽宥则击之。”依制,“木剑大棒之数三,自十五至三十。”会同二年(939),“乙室大王坐赋调
古族名。汉至宋代长沙地区少数民族的总称。以地名作族称。春秋战国时泛称※蛮方、※荆蛮、南蛮。秦分黔中地置长沙郡,汉改长沙国,故名。晋代始有※槃瓠蛮后裔之说。汉永寿三年(157),举兵屯众于益阳(今湖南益
论著。1篇。明郭应聘撰。内容记述其在三江镇压侗、瑶等族农民起义的军事活动,内含怀远(今三江侗族自治县)民族成分、农民起义的原因过程及对其实行武装镇压之始末。为研究广西三江侗族农民革命史的重要文献。载于
元代地名。在今新疆青河县南。1248年,蒙古大汗贵由(定宗)西巡至此,病卒。
见“库页岛”(1109页)。
?—1202金朝大臣。本名特末阿不,字子迁。中都路(治今北京西南)胡鲁土猛安人。契丹族。移刺氏。以荫补国史院书写,历徐州录事、枢密院知法,三迁翰林修撰,兼监察御史,改户部员外郎。章宗明昌三年(1192
931—950五代后汉皇帝。948—950年在位。西突厥别部沙陀人。后晋高祖刘知远次子。生于邺都,初从父镇太原,署节院使,累官至检校尚书右仆射。后晋初,授左卫大将军、检校司空,迁大内都点检、检校太保。
旧时满族萨满教祭仪之一。满族前祭神、祭祖。祭时杀猪供献。以毛纯黑猪为牺牲,将其四足绳绑,洗刷洁净,抬入屋内,置于神位或祖先位拜垫前,头西足南。萨满或主人肃跪垫上,以右手执酒杯或净水杯,左手执猪耳灌入之
?—1674清朝将领。满洲正黄旗人。舒穆禄氏。世居珲春。初任兵部笔帖式。崇德七年(1642),随饶余贝勒阿巴泰征明山东,攻取泗水县。顺治元年(1644),随豫亲王多铎进陕西,追剿李自成起义军。二年,随
山名。即撒尔布山。位于西藏西南中尼边界,由廓尔喀(即尼泊尔)进入济咙(吉隆)道上。乾隆五十七年(1792)廓尔喀侵藏失败后,驻藏大臣和琳派游击张志林、噶布伦丹津等查核边界,设立鄂博。五十九年(179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