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名。见“珲春厅”(1794页)。
见“支娄迦谶”(268页)。
见“孟父房”(1557页)。
①氏族、部落或农村公社。《后汉书·挹娄传》:“无君长,其邑落各有大人。”《魏书·勿吉传》:“邑落各自有长,不相总一。” ②村落。《三国志·吴志·黄盖传》:“皆奔走尽归邑落。”
见“碎叶城”(2351页)。
明万历年间布依族苗族起义首领之一。参见“阿伦”(1192页)。
即“朱蒙”(792页)。
古郡名。因“郁林江”流经而得名。①汉置。三国至隋因之。汉属交州,三国、晋、南朝宋、齐属广州,统布山等县,治布山县(今贵县);南朝梁、陈属南定州,隋属扬州,统郁林等县,治郁林县(今贵县)。 ②宋置,属广
即“乌纥堤”(334页)。
清官署名。理藩院下属机构。顺治十八年(1661)设立。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。通例,蒙古人等犯罪,首先罚缴牲畜,牲畜不足者鞭笞。审办各项案件,由所属札萨克听断,札萨克不能决断者,报盟长听断,再不能决者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