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继筠
党项羌拓跋部首领。本姓拓跋氏。宋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李光睿子。太平兴国三年(978)五月,父卒,以衙内都指挥使检校工部尚书自权知州事,旋授检校司徒定难军节度观察留后。四年三月,上表宋太宗,请率所部助征北汉,因遣银州刺史李克远、绥州刺史李克宪率蕃汉兵列阵渡河,略太原以张军势。
党项羌拓跋部首领。本姓拓跋氏。宋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李光睿子。太平兴国三年(978)五月,父卒,以衙内都指挥使检校工部尚书自权知州事,旋授检校司徒定难军节度观察留后。四年三月,上表宋太宗,请率所部助征北汉,因遣银州刺史李克远、绥州刺史李克宪率蕃汉兵列阵渡河,略太原以张军势。
清代新疆伊犁携眷驻防机构。乾隆二十九年(1764)自察哈尔徙置。依八旗建制,分左右两翼。每翼为1昂吉,置8佐领。营设领队大臣一人,由满族官员担任。每昂吉设总管和副总管各1人,由佐领擢用,办理八旗事务。
南北朝时期北周法令总称。亦称“后周律令”。北周初期,宇文氏沿用※“大统式”(西魏制定的行政法规)。武帝宇文邕时命廷尉卿赵肃、拓跋迪等撰定法律。保定三年(563)颁行,称为《大律》,凡25篇,即刑名、法
蒙古习俗。凡蒙古人骑马,皆随身携带马鞭,其俗不得将其带入居室或指人,否则即被认为对主人蛮横和有敌意。亦不得以鞭打来袭的家犬,因此举被认为对主人的不敬。此俗由来已久,西方旅行家普兰诺·迦宾尼《蒙古行纪》
见“第三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”(1860页)。
1913—1939新四军指战员。河南开封人。回族。父为铁路工人。毕业于开封扶轮小学。193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先后在开封扶轮小学、杞县大同中学等地进行革命活动。1938年参加吴芝圃领导的豫东抗日游击队
赫哲族传统手套的一种。赫哲语音译,意为“狍皮手套”。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。用两块狍皮缝成。手背上面的皮子抽褶,姆指与其余四指分开,手腕上部另以薄兽皮或鱼皮做成约半尺长的筒,并缝有带子。戴
?—1871清代撒拉族、回族人民反清起义首领。又名马尕三。巴燕戎格厅昂思多庄(今青海化隆县昂思多乡)人。撒拉族,一说回族。阿訇出身,人称“哈三阿訇”。原为西宁镇总兵马本源部下。咸丰十年(1860),率
见“花剌子模”(999页)。
元代赋税科差名目之一。汉地民户的科差包括※丝料、※包银、俸钞3项。世祖中统元年(1260),定科差条例,向民户征丝料、包银。至元四年(1267),始定俸禄,令民户在4两包银外增纳1两为俸禄。按户之高下
?—1776清朝大臣。满洲正黄旗人。萨克达氏。雍正四年(1726),由官学生考授内阁中书。历官甘肃布政使、江西和山西巡抚。乾隆十七年(1752),以令富户出资抚恤平阳灾民罪革职。二十年(1755),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