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租地
亦称永佃地。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,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。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“永远管业”字样。只准汉人退还,不许蒙民回赎。这种关系的形成,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,无力偿还,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,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,立死契,但要纳租。河套地区的渠地租,亦称永租地,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,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、征租,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。
亦称永佃地。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,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。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“永远管业”字样。只准汉人退还,不许蒙民回赎。这种关系的形成,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,无力偿还,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,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,立死契,但要纳租。河套地区的渠地租,亦称永租地,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,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、征租,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。
有关撒拉族起源的民间传说。流行于青海循化等地。为民间口头文学创作。其主要内容为:相传撒拉族始祖尕勒莽和阿合莽率族人自中亚撒马尔罕一带,东迁至青海循化境内。一天傍晚,当正要扎营休息时,忽然发现走失了骆驼
见“吉囊”(681页)。
黑龙江省嫩江人。字敦甫。蒙古族。对数学颇有研究,取得显著成绩。清光绪年间(1875—1908),撰有数学书《贻笑大方算草》(又名《少广章初编》),主要讲述造表开平方,列有3个开方表,举例说明其用处。依
明代蒙古俺答汗兵临北京的事件。嘉靖十三年至二十八年(1534—1549),东蒙古※土默特部首领※俺答汗为解决农牧区之间的经济交流,以各种方式向明朝提出了数百次“通贡互市”的建议,均遭明世宗为首的顽固派
普米语音译。旧时普米族的一种祭水龙仪式。于二月举行,祈求风调雨顺,消灾免难。祭前于村后山麓插一10多丈高的木杆,作为水龙象征供奉,由巫师主持,祭品有牛奶、米酒、菜肴,不杀牲。
见“柔然”(1779页)。
过去云南景颇族地区村寨头人称谓。最早具有长老性质,村寨内较大的姓氏通常都有一人,由同姓人众推举能联系群众,具有处理公共事务能力者担任,但须经山官认可,由山官赠刀一把,表示授权管理寨内事务。其职责是协助
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。亦作乌苏卫。正统(1437—1449)后所置,在今黑龙江省阿城县阿什河流域。正德九年(1514)六月,兵部侍郎石玠至开原,遣大通事马俊出境招谕诸部,该卫先受约束。今人考定
布依族旧时葬俗。亦称“砍替”、“砍历”、“做戛”、“打戛”。流行于贵州布依族民间。其俗:老人死后,在出殡前,其子女便牵1条大水牛(黄牛或马亦可),拴于“鬼场”的1根“鬼桩”上,孝男女在巫师率领下,绕牛
怒语音译,即木锄。过去云南省怒江、独龙江等地区一些少数民族所使用的一种原始生产工具。独龙族称“戈拉”;傈僳族称“时来杰”。利用天然树桠勾曲部分用砍刀削制而成,一股削平整,约留60厘米作锄柄,另一股留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