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南僧司
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机构。至元元年(1264)置总制院,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。后改称宣政院。十六年(1279),灭南宋,统一全中国,于江南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、总摄,江南僧司为总制院或宣政院下属机构,以统摄江南各地寺院僧尼。
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机构。至元元年(1264)置总制院,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。后改称宣政院。十六年(1279),灭南宋,统一全中国,于江南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、总摄,江南僧司为总制院或宣政院下属机构,以统摄江南各地寺院僧尼。
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。亦作海西兀者讨温千户所、窝集屯河所。永乐二年(1404)十月,兀者托温女真野人首领唤弟(一作欢塔)来朝,以其居地置所,以唤弟等为千百户等官,赐诰印、冠戴、袭衣及钞币等。辖
885—936五代后唐皇帝。934—936年在位。本姓王,镇州(今河北正定)人,生于平山,小字二十三。景福(892—893)中,其母魏氏被明宗李嗣源俘娶,遂收为养子,改姓李。从义父征战,屡有军功。同光
元朝封爵。为诸王第五等级封号之一,授龟纽镀金银印。至元二十六年(1289),世祖第八子阔阔出始封。延祐七年(1320),子薛彻秃袭封。
清帝于庆日、节日举行的敬老宴会。康熙五十二年(1713)春,以圣祖玄烨六旬“万寿”为由,于畅春园宴各省现任、致仕的汉大臣、官员及士庶之年近古稀以上者,年在90岁以上者33人、80岁以上者538人、70
清代门巴族首领。原西藏地东宗(相当内地县,今墨脱)第十一任(1911——1913)宗本(相当内地县官)。时逢清军进剿波密,遂支持清军,设计诱杀因兵败逃往地东宗的噶朗王及其随员。后被噶朗王复仇势力所杀。
见“披发”(1376页)。
?—1652清朝将领。蒙古镶黄旗人。博和罗特氏。世居扎鲁特地方。崇德三年(1638),从军征明,攻安肃县城,先登,因功授半个前程。六年(1641),败明枪栅步营。八年(1643),从征明山东,用云梯攻
西辽仁宗耶律夷列年号。约1151—1163年,凡13年。
见“夫余”(223页)。
古代中原地区对巨富或称豪一方者的称呼。史籍亦以此称夫余族社会中的奴隶主。《三国志·魏志·夫余传》:“邑落有豪民,名下户皆为奴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