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源郡
郡名。隋大业四年(608),炀帝平吐谷浑。次年,以其地之曼头、赤水二城置。辖境相当今青海共和、兴海、同德、玛沁等县地。治赤水城(今兴海县东南)。隋末大乱,地复入吐谷浑。唐贞观十年(636),封吐谷浑王诺曷钵(635—688年在位)为河源郡王。后废。
郡名。隋大业四年(608),炀帝平吐谷浑。次年,以其地之曼头、赤水二城置。辖境相当今青海共和、兴海、同德、玛沁等县地。治赤水城(今兴海县东南)。隋末大乱,地复入吐谷浑。唐贞观十年(636),封吐谷浑王诺曷钵(635—688年在位)为河源郡王。后废。
书名。清末成书,编者佚名。28种,141卷。以经世致用为宗旨,汇辑边疆史地专著,尤着重辑录被沙俄、英国等侵略和觊觎地区的有关之作。以清代为范围,间亦辑入清代以前的著作。清人有关重要著述如黄沛翘的《西藏
代国和北魏官名。代国和北魏初期用以统辖※内入诸姓及※四方诸姓部落之官员。据《魏书·官氏志》载,拓跋什翼犍建国二年(339),将统辖地区“分为南北部,复置二部大人以统摄之。时帝弟觚监北部,子实君监南部,
参见“江达”(883页)。
民国初年将领。字文仲。云南省陆良县(今属师宗县)人。回族。青年时期投军门吴远安部,屡立战功,由哨兵升管带军门。清光绪九年(1883),中法战争中率定远、镇远两军,同越南人民抗击法国侵略军。收复10余州
见“札木哈卫”(434页)、“写猪洛卫”(425页)。
见“赤嵌城”(1013页)。
五代末罗甸王。又作宇归。系汉牂牁“黑卢鹿”默部第五十四代首领。蜀汉时※济火后裔。宋太祖开宝(968—975)中,受诏谕归顺,仍赐王爵镇一方,世领罗甸(今贵州省南部罗甸县地区),为贵州彝族先民之一支。
纳西语音译。含有“奴婢”之意。纳西族封建领主制(土司)地区具有半奴隶、半农奴性质的等级。在云南宁蒗永宁、四川盐源左所等地,约占总户数的29.3%。由家庭奴隶、罪犯、外来人户和※责卡等级下降而来。大部分
?—1909清末西藏贵族。藏族。十三世达赖喇嘛之兄。光绪十四年(1888),封公爵,赏宝石顶戴和孔雀花翎。二十九年(1903),与乃穷护法神组织官员会议,唆使官员抨击噶伦,迫噶伦辞职、噶厦解散。次年,
见“驻藏粮员”(1553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