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通志
即“清朝通志”(2112页)。
即“清朝通志”(2112页)。
明末清初女真东海三部之一。又作呼尔哈部、瑚尔哈部、库尔喀部、虎尔喀部,以沿虎尔哈河(古称忽汗河,今牡丹江)而居,故名。凡敦化、宁安、依兰等地之部落,皆属之。后自依兰北达黑龙江下游敦敦河口1500余里广
1792—1877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。又称阿旺扎木巴勒楚勒齐木。藏族。系二世策默林活佛。生于甘南卓尼。嘉庆二十四年(1819),奉命赴藏任甘丹赤巴,充当十世达赖喇嘛楚臣嘉措正经师,赐“诺门罕”名号,
参见“第巴”(2071页)。
元初大臣。字寿之。契丹族。桓州(今内蒙古正蓝旗西北)人。史载其为人豪侠,喜交名士。受荐为宦,至工部主事。至元九年(1272),迁保定路清苑县尹。任内,谏大司农司解徐水之害,民得以安。又接民诉,禁权贵截
见“库页岛”(1109页)。
清代新疆地区名。见《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》等书。明代为西蒙古土尔扈特部牧地,后属准噶尔部。清乾隆二十八年(1763),设参赞大臣,隶伊犁将军。辖区东至乌隆古河,北至额尔齐斯河,南至阿鲁沁达,西至爱古斯哈
十六国时期成汉(大成国)太宗武帝李雄年号。自公元311—334年,凡24年。
见“西域十六府”(710页)。
过去贵州青瑶一种婚俗。清同治以前,青瑶盛行姑舅表婚制,姑家女儿必须嫁给舅家儿子,造成人丁不旺,后允许外甥女外嫁,但娶她的人家,上户得交给其舅家牛9头,中户交8头,下户最低也要交7头,故称。因代价过高,
见“栖林”(1804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