玛甲玛
傈僳语音译,亦称“玛甲伯”,意为“为死者指路”。旧时云南怒江等傈僳族祭奠死者的仪式之一。当有人去世时,丧家用猎枪向天空鸣放三枪以报丧,同村寨的人听到枪声便自觉前去帮办丧事。先替死者洗澡、梳头和换新衣服,将尸体放在长柜上,然后请祭师拿弩(或枪)射三箭(弹),边射边祷告:“你不要走上面和下面的这两条路,一定要走中间这条路,这才是你祖先走过的路。你应该赶快顺着这条路到你祖辈那里去,和他们团聚。”继而进行各种祭奠式,并择日埋葬死者。
傈僳语音译,亦称“玛甲伯”,意为“为死者指路”。旧时云南怒江等傈僳族祭奠死者的仪式之一。当有人去世时,丧家用猎枪向天空鸣放三枪以报丧,同村寨的人听到枪声便自觉前去帮办丧事。先替死者洗澡、梳头和换新衣服,将尸体放在长柜上,然后请祭师拿弩(或枪)射三箭(弹),边射边祷告:“你不要走上面和下面的这两条路,一定要走中间这条路,这才是你祖先走过的路。你应该赶快顺着这条路到你祖辈那里去,和他们团聚。”继而进行各种祭奠式,并择日埋葬死者。
见“卓尼尔”(1381页)。
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。原文见《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》。系沙州官府征收谷物的指令。内容为:会计官拉珠赞致书长官论甸热、论菜扎,陈请下令,从阿豺部农民谷物中,交纳谷物30,并请
729—785唐朝将领。靺鞨人。本姓茹,父茹常迁居幽州,为朔方部将,以战功赐姓李。以壮勇、敢诛杀著称。唐肃宗上元(760—762)中,因功升开府仪同三司、朔方军都虞侯。代宗大历六年(771),兼御史中
高句骊国第三世王无恤的谥号。亦称“大解朱留王”或“大朱留王”。无恤于新莽天凤五年(公元18)继位,汉光武帝建武二十年(44)死,此为其死后国人所尊加的谥号。
《云南志略》误作段兴胄,即“段思良”(1698页)。
东汉时对南下附汉之匈奴人的称呼。光武帝建武二十二年(公元46年),蒲奴单于立,右薁鞬日逐王比以己为前乌珠留若鞮单于长子,不得立,怀怨,遣使献匈奴地图,求内附。事觉,遂聚南边八部众于二十四年自立为
?—1202金朝大臣。本名特末阿不,字子迁。中都路(治今北京西南)胡鲁土猛安人。契丹族。移刺氏。以荫补国史院书写,历徐州录事、枢密院知法,三迁翰林修撰,兼监察御史,改户部员外郎。章宗明昌三年(1192
唐代室韦诸部之一。其名仅见于《通典·边防》室韦条,言其为“大唐所闻”九部室韦之一。新旧唐书《室韦传》不见其名。有人推测,可能为※达末娄在唐中期成了室韦诸部之一,此可备为一说。
清外蒙古诸旗之一。牧地当阿尔泰军台之西。东接军台,西至本部左翼末旗界,南达察布齐尔,北抵本部左翼后旗。有佐领1。会盟于汗阿林盟。固噜什喜从子逊笃布,初授协理台吉,隶从子郡王敏珠尔多尔济旗。雍正十年(1
藏语称“尺巴”,即住持。藏传佛教较大寺院内之僧官。总管全寺经济、诵经、昂欠活佛请假等宗教行政事务。由各昂欠出代表、管家、干布、大僧官、吉哇等若干名,组成法台会议。法台有权改宗教派。如塔尔寺行政组织最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