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拖雷”(1365页)。
旧时壮族社会习俗。亦称偿命钱。流行于两广地区。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。旧时,壮族各村寨、宗族或家族间,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。被杀者家族或村寨,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。虽经数代,必报方休。被杀者之子孙,如因年幼
明清时壮族、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。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、望谟、安龙、贞丰等地。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。耕者只有使用权,而无所有权,不得转让典卖。耕作期间,收获归耕者所有,不需缴纳公粮,
清末民国时对景颇族人的一种泛称。当时分布在今德宏州境内的景颇族大多居于山上,故名。
?—698吐蕃大将。噶尔氏,故又称噶尔钦陵。大相※禄东赞长子。亦任大论(大相)。与弟赞婆“专统兵马”,“居中用事”。以吐蕃赞普赤都松年幼,其兄弟掌权,东与唐战,西兴兵于突厥。败薛仁贵于大非川。圣历元年
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。藏族。随十一世达赖喇嘛往各处瞻礼布施,深得信赖。加恩破例由代琫晋升为噶伦。咸丰二年(1852),奉命同乍丫守备查办乍丫地区小喇嘛拘禁诺门罕,焚掠敕书、印信及寺院财产案,拿获首犯彭
参见“熬茶拜唐阿”(2419页)。
见“讨赛篱”(614页)。
高句骊国官号。①始见于《后汉书》、《三国志》,为高句骊王家官名,序列第七等级(《北史》、《周书》等言高句骊“大官”凡十二等,中无其名,只载有太大使者、大使者、小使者)。位在※“优台”(或优台丞)之下、
蒙古等游牧民族放牧方式。是一种起源甚早,经过长期放牧实践,因畜、因地制宜而形成的放牧方式。先是由大牲畜与小牲畜分开放牧,演变为牛、马、驼、羊分群放牧,继又按同类牲畜的老幼、强弱分群放牧,有不同的羊群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