红贴粮
元代赈粜粮之一种,又作红帖粮。成宗大德五年(1301)始行。因政府所拨赈粜粮多为豪强嗜利之徒巧取豪夺,不能周济贫民,遂令司署籍贫乏户口之数,置半印号籍文贴,各书其姓名、口数,逐月对贴给粮,大人3斗,儿童1.5斗,称“红贴粮”。其价较赈粜粮贱三分之一。闰月不与。
元代赈粜粮之一种,又作红帖粮。成宗大德五年(1301)始行。因政府所拨赈粜粮多为豪强嗜利之徒巧取豪夺,不能周济贫民,遂令司署籍贫乏户口之数,置半印号籍文贴,各书其姓名、口数,逐月对贴给粮,大人3斗,儿童1.5斗,称“红贴粮”。其价较赈粜粮贱三分之一。闰月不与。
即“扬越”(754页)。
清末管理边务财政收支之措施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边务收支局,并制定管理章程:设总办1员,禀承边务大臣总司出入款项;提调禀承边务大臣及总办稽核一切出入款项;设5科,由总办选专员,边务大臣核准,专办
明代在苗疆所设的沿边土墙。万历四十三年(1615),辰沅兵备参政蔡复一以苗路崎岖难以周防为由,自贵州铜仁至湖南保靖沿边建筑土墙。墙宽4尺,高9尺,墙外深濠,濠外栽竹签棘刺。迤山亘水380余里,费官银4
元朝赋税名目。《元史·食货志》:“科差之名有二:曰丝料,曰包银”,“又有俸钞之科”,共3项。对象是民户,其他诸色户不征。世祖中统元年(1260),定户籍科差条例,按各户户等高下摊派不同数额,以三等九甲
1390—1438明代蒙古可汗。亦作阿台王子、阿台汗。孛儿只斤氏。其世系史料记载不一,一说为※成吉思汗弟※哈撒儿后裔,一说为※铁木哥斡赤斤后裔,又一说为※窝阔台之后、鬼力赤之子。洪熙元年(1425,或
壮、布依族民间传统食品。流行于广西、贵州等地。为阴历三月三、四月八、六月六、七月半等重大节日中的供品和食品。制法:将枫树叶或枫树皮捣碎,晒半干,放入水中煮,取其汁泡米,再把米蒸熟;或将半干的枫树叶放入
?—1748清朝大臣。满洲镶红旗人。姓完颜氏。初由闲散考授中书。雍正元年(1723),授额外员外郎。历官监察御中、光禄寺少卿、翻译乡试副考官。三年初,迁光禄寺卿。苏州、松江蠲免正额钱粮45万,疏请按田
藏族古部族名。原属吐蕃乌思藏,宋时始附宋,赐姓赵,世居临洮(今甘肃临洮)。元代,该族赵阿哥潘时为名门,即出自“掇族氏”。祖父巴命,富甲诸羌,父于元代官至叠州安抚使,本人亦因屡从军攻南宋有功,历同知临洮
哈萨克族社会组织。又译乌露。哈语“氏族”之意。由13至15个※阿塔(包含若干七辈以下※阿吾勒)组成。其成员都来自一个共同祖先,以该氏族祖先名字称之。有自己的游牧地、共同墓地。内部不准通婚,同一乌鲁的人
即“脱必赤颜”(2082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