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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医

蒙古医药学简称。中国医药学组成部分。是蒙古族在悠久历史过程中不断总结医疗知识经验,吸收有关兄弟民族特别是汉藏两族医药学成果而逐渐形成的。早期蒙古人巫医不分,后经长期与疾病斗争,至12世纪或更早,已有自己的药剂与疗法。《史集》称蒙古人能用名为“合迪儿”的烈性药,又谓兀刺速惕、帖良吉、客失的迷诸部以熟悉蒙古疗法著闻。史载蒙古疗法多指外伤术疗(以炽热烙铁烙伤口)皮疗(杀牲畜立剥其皮裹患者病处)、及饮疗(饮马奶酒治病)。元朝设太医院司皇室医疗、设上都惠民司为平民施诊。太医院兼总全国医疗事业,中统二年(1261)受命遣副使往诸路设立医学,以医经文字考校生员,命辨验诸药性味真伪为常课。至元二十一年(1284)命翰林承旨撤里蛮等集诸路医学教授增修本草。终元之世,蒙汉医兼用,汉医医药理论、方剂为蒙古医学所大量吸收。明代,藏医随藏传佛教(喇嘛教)深入蒙古、吸收重点转向藏医。至清,则对汉藏医学成果兼收并蓄,终形成整然的蒙古族医学体系。理论上有解释人体生理病理现象的“三根”(气、热、寒”,蒙古语:赫易、希日、巴达干)及其相互关系之说。治疗有“十法”(消、解、温、补、和、汗、吐、下、静、养),疗法有饮食疗、炙疗、罨疗、瑟博素疗、皮疗、温泉疗、针刺放血疗、按摩疗等。由于历史、居地环境及人皆勇武善战等原因,外伤与骨科病常见,外伤疗法与正骨法在蒙古医药学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,且皆有其独到之处。蒙古族医学家亦辈出,有的还撰有医学著作传世,如萨图穆苏的《瑞竹堂经验方》、忽泰必烈的《金兰循经》、忽思慧的《饮膳正要》。名医学著作尚有《四部医典》、《蒙医学》、《方海》、《甘露之泉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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