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魏恭帝
见“元廓”(232页)。
见“元廓”(232页)。
明代云南南甸傣族首领。百夫长刀贡孟之孙。建文三年(1401),祖卒,袭南甸百夫长。永乐五年(1407),入贡方物马匹,钦命升任腾冲千户所(治今云南腾冲县)千夫长兼试千户。请照湾甸州刀景发例,另立衙署,
藏语“萨洛波玛”或“萨伯波玛”的意译。因开荒地多是在原有耕地边沿扩垦,又称开边地。原西藏地方政府曾规定,开生荒三年以内不征税。逾期,如属官府领地,每年得交粮产量的十分之一作地租,藏语称为“萨达久苏尔”
见“马月合乃”(181页)。
即“另记档案人”(551页)。
碑铭。清乾隆帝为炫耀其在位时之武功,于乾隆五十七年(1792)击败廓尔喀军后,亲撰《十全记》,以汉、满、蒙、藏四体文字勒石树碑于拉萨布达拉宫前。汉文全文分别著录于《清高宗实录》、《卫藏通志》。所谓十全
1632—1692清朝大臣。满洲镶白旗人。纳喇氏。尚书尼堪从子。初袭三等轻车都尉。顺治七年(1650),任户部副理事官,累迁理藩院郎中。康熙十四年(1675),奉命赴蒙古科尔沁、翁牛特、巴林、敖汉、喀
? —1645清初将领。满洲正黄旗人。纳喇氏。世居哈达(今辽宁开原市东)。佐领雅虎之子。初袭父职。管佐领事。天聪五年(1631),奉命出使朝鲜还,授礼部参政。八年(1634),随太宗征明,攻大同,因功
一个男子娶一个以上女子为妻组成的家庭形式。源于群婚制,为父系氏族公社后期典型的家庭形态,并长期残存于人类社会各个历史时期。此类家庭常与一妻多夫和一夫一妻制家庭并存,非普遍通行的形式。最初出现于母系氏族
1243—1286元朝皇太子。又译精吉木、珍戡。蒙古孛儿只斤氏。世祖※忽必烈和※察必皇后次子。少从师汉儒姚枢、窦默,习《孝经》。中统三年(1262),封燕王,守中书令,次年,兼判枢密院事,亲至中书省署
①始于宋代,即官员俸银之外的职田。 ②清政府按等级分配给新疆维吾尔族各级伯克作为俸禄的耕地。乾隆年间(1736—1795),三品阿奇木伯克给地200帕特满,七品伯克给地30帕特满。嘉庆朝(1796—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