赫图卫
见“好屯卫”(937页)。
见“好屯卫”(937页)。
505或507—556北魏、西魏大臣,北周尊基者。俗名黑獭。代郡武川(今内蒙古武川县西南)人。先祖为匈奴单于远属,后与鲜卑杂居,被推为主,遂鲜卑宇文氏。北魏安定侯宇文陵玄孙,宇文肱之子。轻财好施,喜结
新疆塔城人民抗击沙俄侵略的正义斗争。咸丰四年(1854),沙俄驻塔城首任领事塔塔林诺夫等,垂涎塔城西南雅尔噶图金矿,无理要求清廷撤出挖金矿工,并畜意寻衅。清朝政府屈服沙俄压力,借口金矿不旺,下令封禁。
1364—1432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。藏族。初为仁达哇第子,擅长辩证。约明洪武三十年(1397),拜宗喀巴为师,参与宗喀巴的宗教改革,协助建立甘丹寺。永乐十七年(1419),宗喀巴圆寂,以法衣及头
东汉时烧当羌首领之一。※滇良子,※滇吾弟。时该部势盛,雄于诸羌。东汉中元二年(公元57年),随滇吾率步骑5千攻汉陇西(治今甘肃临洮)诸塞,败陇西太守刘盱于枪罕(今甘肃临夏)、允街(今甘肃永登南),继败
清朝武官。蒙古正白旗人。康熙十三年(1674),以副都统从顺承郡王勒尔锦征叛藩吴三桂至湖广,连败敌将陶继智于宜都县松滋朱家铺。十四年,征叛镇王辅臣,率本旗兵败其子王继正兵于平凉府。三十年(1691),
即“粤喜县”(2255页)。
?—1783清代右部哈萨克(乌拉玉兹)苏勒坦(苏丹)。一译阿布里比斯、阿布尔比斯、阿比里斯、阿布勒必斯等。※阿布勒班毕特汗次子。建牙帐于塔什干及吹河等地。属众多为奈曼部。清乾隆二十三年(1758),清
清末政区名。全称“东路布特哈总管衙门”。康熙(1662—1722)中,清廷将分布嫩江流域之索伦(今鄂温克)、达斡尔、鄂伦春等渔猎民族编旗设佐,置布特哈总管衙门领之。光绪二十年(1894),裁并衙门三总
高山族语音译。旧时台湾高山族排湾人的一种协作组织。由若干户自愿组合而成,凡参加者不论该户土地和劳力多少,农忙时均需将全部劳力投入生产,共同协作。后来发展为每户只出一个劳力轮流互助,成了一种换工组织,称
明代蒙古的贫民。亦作吗固。意为“坏人”、“劣等人”。是封建领主对部分贫民的蔑称。生活贫困,无力缴纳赋税(阿勒巴),为领主服劳役和兵役,受领主和上等平民(赛音库蒙)的歧视,社会地位低下。有的沦为领主的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