钦定回疆则例
书名。清大学士托津等辑编。8卷。该书是清理藩院在辑编《蒙古则例》的同时,根据平定大小和卓木后清廷处置“回疆”事务的各项政令,由尼克通、阿岳禧等整理而成。嘉庆二十年(1815)颁行。初仅有26条。后又陆续增纂,并相继于道光十三年(1833)、二十二年(1842)进行重修,遂增至134条。凡有关其官员升降、袭替、户婚、田土、年班、仓粮、军政、及命盗案件诸事,俱作出明确规定,是清代后期处理南疆事务的重要凭藉。有汉、满、蒙3种文本。现行汉文本是光绪三十四年(1908)排印本。
书名。清大学士托津等辑编。8卷。该书是清理藩院在辑编《蒙古则例》的同时,根据平定大小和卓木后清廷处置“回疆”事务的各项政令,由尼克通、阿岳禧等整理而成。嘉庆二十年(1815)颁行。初仅有26条。后又陆续增纂,并相继于道光十三年(1833)、二十二年(1842)进行重修,遂增至134条。凡有关其官员升降、袭替、户婚、田土、年班、仓粮、军政、及命盗案件诸事,俱作出明确规定,是清代后期处理南疆事务的重要凭藉。有汉、满、蒙3种文本。现行汉文本是光绪三十四年(1908)排印本。
即“虾”(1650页)。
?—1027宋代下溪州土官。土家族。彭文勇长子。嗣为下溪州(治今湖南古丈东北)刺史。景德二年(1005),辰州“诸蛮”进攻下溪州,被其击走,并擒献酋首。获赐锦袍、银带。自陈母老,愿被恩典。诏特加邑封。
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。号达尔汉伯克。乌什人。乌什郡王品级※霍集斯次子。初隶准噶尔部。乾隆二十年(1755)随父附清。翌年,随布拉呢敦招抚南疆,住库车。二十三年(1758)三月,闻大小和卓布拉呢敦、霍
宋代党项首领。李德明时(1004—1031)凉州守将苏守信子。诸蕃部畏其父强不敢动,回鹘贡路悉为阻绝。宋大中祥符八年(1015),父死,自领府事,部众不服。甘州回鹘可汗夜落隔遣兵破凉州。掳其族帐,斩夺
见“慕容盛”(2439页)。
①氏族、部落或农村公社。《后汉书·挹娄传》:“无君长,其邑落各有大人。”《魏书·勿吉传》:“邑落各自有长,不相总一。” ②村落。《三国志·吴志·黄盖传》:“皆奔走尽归邑落。”
?—1864清末贵州回民起义首领。贵州盘县人。回族。出身贫苦农民家庭。幼习武术,为当地名拳师。咸丰八年(1858),因不堪恶霸及官府欺压,与马河图率大坡铺回民揭竿而起,攻占亦资孔城(盘县分县城)、安龙
契丹王朝中央官署。又称“契丹北枢密院”。《辽史·百官志》称:契丹官制特点,“官分南北,以国制治契丹,以汉制待汉人。”“北面治宫帐、部族、属国之政,南面治汉人州县、租赋、军事之事,因俗而治,得其宜矣。”
地区名。位于今黑龙江省中部。清光绪三十四年(1908)升置,治所即今黑龙江海伦县。辖域东界兴东道,南接绥化府余庆县,西邻龙江府,北连讷河厅。府境沿革与※呼兰、※绥化2府略同。光绪二十四年(1898),
古藏文文献对党项羌及西夏的泛称。藏文称“mi nyag”,汉译“弭药”,或作“木雅”。具体指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东北部的古西夏人后裔住地木雅区。详见“弭药”(1770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