阑遗
见“孛兰奚”(990页)。
见“孛兰奚”(990页)。
准噶尔地名。位于楚河下游南岸。以地饶水草,旧为准噶尔讷默库济尔噶尔、巴图尔乌巴什、和通额默根三昂吉驻牧之地。清朝政府平定准部后,为哈萨克族所据,清后期为沙俄占领。
清代新疆重要水利设施。又称“阿布德拉布哈”。同治十年(1871),由驻守塔尔巴哈台的锡伯、索伦、达斡尔等营军民共同开凿。全长60多里,对促进当地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。
?—1951哈萨克族。新疆富蕴县人。早年曾做过小商贩。1940年参加青河、富蕴哈萨克族牧民暴动。1943年后历任阿勒泰哈萨克族解放委员会委员长、阿勒泰临时革命政府主席、“三区”临时政府阿勒泰行政公署专
1740—1810清代蒙古族文学家和翻译家。察哈尔部人。自幼在察罕乌林苏默(白山寺)当喇嘛。通蒙藏语文,学识渊博。一生从事翻译和著述工作。曾以藏文写成10卷本作品集,在寺内印刷出版。对民间史诗《格萨尔
?—1516罕东部首领。都指挥使※班麻思结孙。明成化(1465—1487)中,所部滋盛。以吐鲁番侵据哈密,恐为所逼,欲自立一卫,奏请如罕东、赤斤例,立卫赐印,明廷允之,于沙州故城置罕东左卫,令其为都指
碑铭。清乾隆帝为炫耀其在位时之武功,于乾隆五十七年(1792)击败廓尔喀军后,亲撰《十全记》,以汉、满、蒙、藏四体文字勒石树碑于拉萨布达拉宫前。汉文全文分别著录于《清高宗实录》、《卫藏通志》。所谓十全
见“赤谷城”(1012页)。
清代壮族土司统治区内管汉族的官员。由清政府直接委派。名为管理土司境内的汉族,实则监视和控制土官。地位虽在土官之下,但拥有重大案件的审决权。
新疆柯尔克孜族旧婚俗之一,意谓“换亲”。柯尔克孜人订婚,一般都讲求下聘礼,计以9头牲畜(一般是1峰骆驼、4匹马、4头牛)或9件财物为重礼。家境贫寒者,无力交付厚礼,便相互换亲,将自家女儿嫁与对方为儿媳
即“穄水”(2561页)。